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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报记者 兰恒敏 济南报道
4月1日,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会同“天同证券调查工作组”代表,在济南胜利大厦召开了部分投资者座谈会,具体解答有关天同证券委托理财损失的收购政策问题,60多名投资者到会,并就关心的问题与证监局方面交流。
事件起因于2004年9月,德隆问题的总爆发,造成了570亿元损失,并使金信信托、恒信证券、德恒证券等资金链断裂,被有关机构特别处置。山东的天同证券公司与部分投资者订立委托理财合同后,购买了德隆系的股票,也遭受巨大损失,投资者面临无法收回委托资金的风险。参加当天会议的投资者投入委托理财的资金少则三五万,多则上百万元。
会议本着“利于社会稳定,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召开。首先由山东证监局机构处的杨先生介绍国家出台的《个人债权及客户保证金结算资金收购意见》和《个人债权及客户保证金结算资金收购实施办法》,这两个文件是解决投资者委托理财损失的最基本的政策依据。他说,在以往的风险处置中,国家对个人债权进行全额兑付,虽然维护了社会稳定,但也带来不可忽视的道德风险。在利益的驱使下,少数金融机构从事违规经营活动,一些个人投资者为追求高额回报,仍然购买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高利金融产品,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聚。
《收购意见》和《收购实施办法》一方面较好地保护了小额投资者的利益,一方面培养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在存款保险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之前,按照“依法清偿、适当收购”的原则处理停产整顿、托管经营、被撤销金融机构中的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问题。也就是说,在今后的金融风险处置中,国家不再对所有的损失全额兜底兑付,而是有限度地保护。
按照《收购意见》规定,个人储蓄存款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合法本息全额收购;2004年9月30日以前发生的收购范围内的其他个人债权的本金部分按照下列标准收购:同一个人债权金额累计在10万元(含1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予以全额收购;同一个人债权金额累计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部分,按九折价格收购。
这位发言人说,德隆事件爆发后,山东证监局高度重视,立即着手收集德隆在山东造成的损失情况,目前个人和机构的主要潜在损失情况已经基本掌握。天同证券和齐鲁证券与德隆资产的处置方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也在加强联系。昨天(3月31日)山东证监局的有关领导到北京去,跟政策制定部门取得联系,积极反映投资者的呼声和要求。
接下来,投资者就自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提问。主持人最后宣布:如果有投资者对相关政策和具体问题有疑虑,4月8日可以继续到天同证券营业部反映,有关方面将给予认真负责的解答。
投资者:政策规定,同一个人债权金额累计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部分按九折价格收购,但是如果单个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不超过10万元,而证券公司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进行打包操作,使债权金额超过10万元,超过部分是否可以全额收购?
证监局人士:《个人债权及客户保证金结算资金收购意见》规定,多人以单一个人名义(个人集合)对金融机构形成的债权,按单一个人债权予以收购。就是说,如果你从亲戚朋友处借来钱,交由证券公司操作,只能以你个人名义收购债权。如果证券公司进行打包操作,这其中有个甄别的问题。至于是否全额收购,目前我没有看到这方面的规定。
投资者:2004年5月份,德隆的问题已经败露,但10月份天同依然同我们签定委托理财合同,这不是明显的欺诈吗?我想问问天同:我很信任你们,政府也支持你们,可是你们把这种信任浪费了———我们的损失缘于我们对你们的信任,这是多么大的讽刺!
天同调查工作组代表:你所反映的,正是我们要努力查清的。
投资者:我们听说有的省份已经开始三方监管委托理财债权的收购,山东省为什么还没开始?
证监局人士:你说的问题此前有的投资者也跟我们反映过,我们在征询有关省份后得知,目前没有一个省份开始收购。希望大家相信政府,相信正规渠道发布的信息,不要听信谣传。
投资者:按照90%的比例收购后,剩下的10%是否白白损失了?能不能就这10%给我们打个收据,以便在国家或证券公司财力允许的时候再给予补偿?
证监局人士:我所知道的政策是对90%的债权收购,剩下的10%如何处置,政策没有明确表述,恕我无权回答。但你的要求我们会积极反映。
投资者:我最想知道三件事:一,我的损失在不在收购范围内;二,损失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保障;三,有无收购的时间表。我们把毕生的血汗钱交给证券公司,却至今拿不回钱,每时每刻承受着家人和亲戚朋友的责难和压力,精神几乎要崩溃。我们对天同和什么恒信、德恒的责任不感兴趣,我们跟天同签定合同,只跟天同要钱。(这位投资者的提问或许说出了大部分投资者的心声,引起许多人的共鸣,会场一度比较嘈杂。)
证监局人士:关于收购范围和保障程度等问题,大家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刚才提到的两个文件,有什么具体问题我们会尽力回答。但我想说的是,山东证监局对大家的要求和愿望极为重视,多次向有关方面反映。中国证监会原先提交的收购方案比现行的方案优惠,但政策是由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四家共同制定的,是利益平衡的结果。凡是对大家有利的,我们都在努力争取。
天同调查工作组代表:天同的问题比较复杂,损失的数字也经常变动,让我给出具体的时间表,确实不好回答。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工作组正在夜以继日地工作,争取把问题早日查清,给投资者一个满意的交代。
责任编辑: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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