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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有调委会,镇街有调解中心,县市区建重大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市里设重大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办公室,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形成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工作格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为维护社会稳定———
本报8月23日讯(记者 向晖 海东) “有纠纷,找调解中心去!”如今,在我市农村,村民遇到矛盾纠纷,都爱这样说。 近年来,我市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加强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突出机制建设和责任落实两个关键,实行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强化源头预防、定期排查、依法调处、应急处置四个重点,健全市、县、镇、站、村五级网,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规范处理、限期办理、巩固治理“六法合一”,有效形成了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都建立了重大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办公室,建立起高标准的镇街调解中心60个,招远在全市率先建成实体化的县级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016起,成功调处3857起,调处成功率达到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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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有调委会,镇街有调解中心,县市区建重大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市里设重大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办公室,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形成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工作格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为维护社会稳定———
构筑大调解格局
四级网络“健”而“全”
8月8日上午,采访团一行来到龙口市北马镇司法所。
司法所调解中心里,西转渠村村民孙桂和正跟邻居们激烈辩论着,所长孙清显则在认真记录。原来,孙桂和房后7户邻居的自来水管道从其屋里通过,前几天自来水管爆裂,致使孙桂和家地面遭到破坏,一气之下,他将水管截断,双方发生纠纷,矛盾激化。在多次调解不成功后,村调委会及时将这一情况上报给镇司法所。在司法所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自来水管改道,孙桂和出钱出工将改道的自来水管铺设好。
孙清显对记者说:“邻里、婚姻、坟山和土地权属等问题引发的纠纷,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别小看这些纠纷,如果处置不当,往往会酿成大麻烦,甚至引发刑事案件。”孙清显的忧虑不是没有原因的。当前,大量的矛盾纠纷出现在基层,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也萌生在基层,如何从根本上解决矛盾,消除隐患,显得尤为重要。针对这一新形势,近年来,我市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加强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效能,建立了以调解中心为龙头的“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工作格局。
我市把调解组织网络化建设作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首要环节,着力健全完善了市、县、镇、村四级工作网络。市一级设立重大社会矛盾调处工作办公室,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主任,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每月召开例会,调度重大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情况,加大责任分解、交办督办的力度;在县市区一级,全部设立重大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办公室,有条件的建立了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实行了实体化、高效化运作;镇街一级全部建立起调解中心,并加强了规范化建设;村居一级建立基层调委会7991个。这四级工作网络都做到了人员、报酬、工作、责任四落实,形成了党政挂帅、综治牵头、部门参与、社会联动的有效机制,基本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人员,哪里有纠纷,调解人员就出现在哪里。”
实现规范化运作
调解工作“快”而“实”
9日下午,采访团来到招远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
宽敞明亮的会议室里,调处中心正在开会。陪同采访的招远市信访局副局长刘基田告诉记者,这是该中心的一周例会,主要是对上周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情况做了汇总分析,同时对发生的纠纷和可能出现的纠纷苗头进行汇总分类,研究调处方案和防激化措施。“以前,调处中心没有固定调解场所,也没有形成规范、系统的管理制度,调解工作发展步伐缓慢。而现在的调解工作运行,越来越规范化了。”
他介绍说,招远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是实体化的县级调处中心,总投资140万元,建筑面积540平方米,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5人,内设办公室、接访科、督查科、谈心室、听证室和调解室。其中调解室按照涉法涉诉、涉军、涉企、涉农、劳资纠纷、土地规划等不同类型,设置了8个类案调解室,并从公、检、法、司、民政局、国土局、建设局、劳动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到各调解室,实行统一办公,对各类案件实行分类归档,归口办理,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有的放矢、快速有效。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力度,提出了建设高标准调解中心的目标,要求乡镇调解中心总面积要达到150平方米,街道办事处90平方米,设立规范的调解庭、档案室、接待室,配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及汽车。 在人员配备上,要求乡镇调解中心不少于5名专职工作人员,街道调解中心不少于3名,并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目前,全市达到该标准的调解中心已有32个。同时,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提出了采取司法局“统一上收、归口管理”或司法局与镇街党委、政府“双重管理、司法为主”的方式,加快推进司法所收编管理。目前,全市司法所基本完成了立户列编工作,全市147个司法所中蓬莱、莱州等6个县市区50个司法所已实行县级司法局收编管理,占总数的34%,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要求的为59个。
硬件上去了,软件也不含糊。目前,全市调解组织基本实现了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调解协议书的规范化,大部分人民调委会基本达到了有标识牌、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印章、有调解回访记录簿和统计台账的“五有”要求。全市3.16万余名人民调解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到69.2%。全市每年平均培训调解工作人员2.7万人次,培训率达90%,使得调解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到目前为止,全市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中没有一起被法院变更、撤销或判为无效。
预警排查并行
抓住苗头“化”而“消”
前不久,蓬莱市村里集镇果农巩某与郭某因土地问题发生争执,双方互不相让,殴斗一触即发。村矛盾纠纷信息员发现后,立即上报给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劝阻,并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终使双方和解。
风起于青萍之末。许多案件都是由小事引发的,如果抓住苗头,及时化解,完全可以避免。为及时掌握矛盾发生的动态信息,我市建立起预警机制,在镇街村成立了信息员队伍。信息员身在基层工作第一线,对可能造成群体性上访的焦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可以在第一时间上报详细情况,为领导及时解决这些矛盾纠纷,提供第一手可靠信息。今年7月,蓬莱市北沟镇栾家口港一外来务工人员死亡,其家属20多人从甘肃赶来,情绪激动,准备上访。信息员及时将这一信息上报,获得情况后,该镇调解中心立即运作起来,积极主动地做死者家属工作,稳定其情绪,最终将这即将激化的矛盾及时化解。
在建立预警机制的同时,我市还着力健全排查机制,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建立起疏而不漏的完整体系。今年5月,牟平区观水镇农民孙某兄弟俩,因家庭琐事不和,相互扬言要给对方点“厉害”看看,这一情况被镇村两级司法工作人员在排查中掌握,并及时开展调解工作,化解了两兄弟之间的“疙瘩”。
在排查工作中,我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矛盾纠纷每月排查一次,镇街、村居、厂企每半月排查一次,特殊时期坚持一天一排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以交办单的形式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镇街(部门)领导、包片干部和村(企)负责人三级联包责任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016起,成功调处3857起,调处成功率达到96%,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记者 孙向晖 邹海东)
亮点
船行千里远调解不断线 矛盾纠纷化解在海上
水母网8月24日讯(记者 向晖 海东)长岛县结合海岛实际,在全县大马力渔船、远洋捕捞船队、海上养殖场,建立起适合海岛特点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实现了“船行千里远,调解不断线”的平安创建目标。
长岛县以海上捕捞和海上养殖为主导产业,常年从事海上生产的当地渔民和外地雇工多达4万多人,难免发生各种各样的海上纠纷。海上纠纷取证难、调查难、定性难,如果不能及时处理,有的纠纷很容易酿成大的群体性事件。为此,该县在各乡镇、渔村的海上养殖队、200马力以上远洋渔船上建立了30多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海上生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选聘了120多名文化素质较高、懂法律、有经验、有责任心的渔民担任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每年进行两次集中培训,强化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同时,该县还组织司法、公安、检察、渔业、宣传等部门,成立远洋普法宣讲团,为在东海、南海及近海渔场作业的渔民送去各类法律宣传材料和书籍,并以案讲法,提高渔民的法律意识。去年以来,全县先后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6起,其中比较重大的海上纠纷11起,切实维护了和谐稳定的海上生产秩序,全县没有出现一起因海上纠纷导致的越级上访事件。
过去靠威望如今靠法律
莱阳农村民事调解走向法治
水母网8月24日讯(记者 向晖 海东)莱阳市积极改革农村基层民事调解用人制度,启用1200多名有文化、懂法律的中青年担任农村民事调解员。
长期以来,莱阳市大多数村庄的调解员,都是由本村有一定威望、辈分较高的老年人担任。他们在调解邻里纠纷、婆媳不和等各种民事纠纷时,多凭威望服众。纠纷双方当事人碍于调解人的威望和面子,虽能达成和解的口头协议,但不能使问题彻底解决。
为使农村民事纠纷由“人治”走向“法治”,近年来,该市从有一定法律知识的高中毕业生中,选拔出1200多名中青年担任调解员,经过司法部门集中培训后,持证上岗,使该市的民事调解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今年以来,该市各镇调解中心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381起,调处成功率达97.1%。
责任编辑:夏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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