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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8月29日讯
相逢一笑泯恩仇
10日上午,记者在栖霞市采访时遇到了一桩“被打者为打人者求情”的稀罕事:今年4月,毛某的雇工翟某到菜地偷菜,被菜地主人周某当场抓获,周某遂揪住翟某到毛家理论。交涉中,毛某将周某踹倒,造成其左髋部轻伤。根据有关法律,毛某涉嫌故意伤害罪,面临牢狱之灾。
案发后,毛某追悔莫及,主动表示愿赔偿周某的损失。周某认为大家都是乡里乡亲,便反过来为毛某求情,说愿意与毛某和解。鉴于此,栖霞市检察院便主持召开了有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庄及有关司法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刑事协商和解会议”,毛某当众承认犯罪事实并真诚悔改,同时向周某道歉,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有关人员都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名以示公正。在此基础上,该院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不仅是栖霞,这种对轻微犯罪的新的处理方式———“平和司法”程序,正在芝罘、蓬莱、龙口等县市区积极推行。推行平和司法程序,主要是对符合适用条件的轻伤害案件、过失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轻微犯罪案件,在相关司法机关启动、参与和监督下,由社区综合治理机构主持,被害人、加害人就案件处理自愿达成共识后,由司法机关对加害人进行非刑罚化或轻刑化处理,使加害人能通过主动的行为改过自新,被害人的物质和精神损失得到及时、充分补偿,进而恢复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信用记录治“老赖”
法律的神圣除了公正严明,还在于“言必信,行必果”的执行力,一件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如果得不到很好的履行,就谈不上对受害者的保护和对违法者的惩处。
这是一起典型的“硬骨头”案件:香港丽志贸易公司是龙口某公司的股东。去年7月9日,这家龙口公司向香港“丽志”公司借款,此后没有按期偿还,“丽志”公司将其告上法庭。今年2月1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约定龙口某公司在2006年3月1日前偿还300余万元的借款。然而,该公司暗中将法院查封的物品隐匿、转移。3月2日上午,执行法官赶赴龙口,将被执行人龙口某公司领导传讯接受询问,3月3日晚,龙口方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主动与香港公司解决了问题。
应该说,对付“老赖”,仅靠果断出击、严格执法是不够的,烟台法院系统还巧妙地运用“信用武器”,让“老赖”寸步难行。今年6月,市中院、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与烟台市银行监管分局正式建立了诉讼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对人民法院通报的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在融资、贷款等方面进行制裁。
雪地弃婴获新生
市公安局开展的“万名民警帮扶”活动在烟台已是家喻户晓,11日下午,记者在牟平公安分局采访时,在民警帮扶对象登记表中发现了一个特别情况———该局王可军副局长的帮扶对象原是一名弃儿,名字叫张华强。记者刨根问底,竟访问出一个鲜为人知的感人故事。
1991年,25岁的王可军在牟平区莒格庄派出所任户籍警。正月初七晚上,他在雪地中捡到一名先天性腭裂的弃婴,便抱回派出所取暖。第二天,王可军找到有关部门,联系弃婴的安置问题,因为弃婴有腭裂,没人愿领养。深夜,他挨家挨户求援,终于在纯朴的村民张道礼家,婴儿被接纳下来。从此,弃婴户口落在西莒格庄村,并取名张华强。
随着张华强慢慢长大,上幼儿园、上学,王可军又跑来跑去协调学杂费。1998年,王可军多方联系,为孩子做了补腭手术,他和派出所5位民警先后捐助了3800元。后来,王可军升任牟平公安分局副局长,从乡下进了城里,工作忙了,离张华强的家远了,可对张华强的关爱却从未有改变。
王可军式的民警如今层出不穷,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一年全市公安民警就帮扶困难家庭、困难群众500余户、1300人,捐款捐物价值近百万元,营造了帮助一个人,造福一家人,稳定一大片的和谐气氛。记者 张晋 通讯员 孙飞
责任编辑:曲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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