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7月3日讯(YMG记者 高伟)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从今年开始,被各高校录取的新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时,必须有考生的电子照片见证,加大对“李鬼”考生的防范力度。
教育部规定,自2009年起,各省级招办上报所有考生录取数据库,均须上报电子照片信息,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依据。新生入学时,要认真查验考生报到时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 、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考生所在省级招办传送的电子档案和寄送的录取考生名册、纸质档案进行核对。对材料不全或有疑点的考生,要展开核查。
除加大对“李鬼”考生的防范力度,教育部今年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多渠道信息公开体系,确保考生在招生录取全过程、各阶段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应知、须知的有关录取政策、信息查询以及信访申诉的渠道和办法。
所有享受加分的考生必须经有效公示确认无误后,方可按加分投档录取。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和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对违反招生规定的高校予以下一年度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红黄牌”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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