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烟台市全面依法治市大事记

2023年03月29日

■时间:4月8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烟台市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烟台市2022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2022年度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研究部署重点工作。

■时间:5月25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中共烟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六方面25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部门,推动全年工作有序开展。

■时间:7月5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座谈会,听取市委编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法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汇报,对进一步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接下来的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时间:9月22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区市党委依法治区(市)办主任述职暨市委依法治市办第十二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烟台市2022年度法治督察工作方案》,听取了福山区、招远市党委依法治区(市)办主任述职报告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司法协调小组办公室2022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时间:10月17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工作的通知》,明确述法主体、述法内容、述法方式、述法评议等,部署开展年度述法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时间:10月26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审议通过《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关于建立常态化法治督察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时间:11月21日

事件: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向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报送《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全面总结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展现法治烟台建设工作成效,客观分析法治建设工作存在问题,明确今后工作方向。

■时间:12月8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暨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审议有关文件,听取审议区市、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述法报告并进行述法评议,副省长、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江成主持会议、进行点评并讲话。

立法工作

■时间:4月12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第五次工作会议,小组成员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法委、市司法局等部门参加会议。会议听取、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所作的《关于2022-2026年地方立法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对今年立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时间:4月25日

事件:《烟台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经2022年2月11日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4月13日十四届市委常委会第13次会议研究通过后,于2022年4月25日印发实施。

■时间:5月10日

事件: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烟台市人大常委会以“烟人办〔2022〕3号”文件,印发《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基地管理办法》《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确定了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3个立法基地、30家基层立法联系点、30名立法顾问。

■时间:6月10日

事件:烟台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烟台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经市委研究批准,予以公布实施。

■时间:6月24日

事件: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主要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洪波在6月份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局、3所立法基地负责人和省市两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顾问代表参加会议。

■时间:7月10日

事件:中共烟台市委以“烟发〔2022〕8号”文件批转印发《中共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烟台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地方立法规划>的请示》。列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地方立法规划》的立法项目共46件,分为三类:城乡建设与管理类(27件)、环境保护类(11件)、历史文化保护类(8件)。

■时间:9月8日

事件:2022年9月8日,烟台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时间:9月21日

事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安排,2022年4月份,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法规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第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先后进行了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条例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按程序提请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经审查,决定批准《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市人大常委会于9月22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时间:9月22日

事件:2022年5月份,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的法规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对条例修订草案先后进行了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按程序提请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经审查,决定批准《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于9月22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时间:10月6日

事件:2022年10月6日,烟台市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烟台市物业管理办法》(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56号),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时间:11月14日

事件:2022年11月14日,烟台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时间:11月30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部署,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23年立法计划项目征集工作开展情况和市司法局2023年地方立法建议项目开展情况汇报,研究明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市委办、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市司法局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时间:12月21日

事件:2022年5月份,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烟台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法规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先后进行了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按程序提请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12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于12月22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执法工作

■时间:1月15日

事件:市公安局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研发“警案三清模型”荣获全省公安机关首届执法监督管理数据建模比武竞赛一等奖。

■时间:1月17日

事件: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二批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由烟台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公安机关查办的“某生产经营假兽药案” 被列为全国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该案的查处对生产销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为净化兽药市场、维护养殖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时间:1月27日

事件: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表扬2021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山东省烟台市环境执法支队获评表现突出集体。

■时间:2月1日

事件:为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市公安局创新建立“市、县、所队”三级联动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年内累计巡查案件2800起,下发执法问题通报12期,执法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显著减少,开展执法隐患排查,排查执法问题隐患874个,为全市经济社会平安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时间:3月1日

事件:烟台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对15家定点医疗机构、108家药店开展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建立行刑衔接、行纪衔接机制和案件通报制度,凝聚监管合力,形成强大震慑。

■时间:3月25日

事件: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推进医保结算模块的安装部署和优化改造,配备五合一电子凭证设备,落实实名报销制度,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和医保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得到省医保局督导组高度肯定。

■时间:4月8日

事件: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表扬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烟台市环境执法支队获评省级表现突出集体。

■时间:5月13日

事件: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将14个区市调整为4个基金监管协作区,由监管力量强、监管经验丰富的区市牵头,协作区内其他区市参与,采取“3对1”模式,开展交叉检查,既解决了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又破解了“熟人社会、同级监督”的难题,做法被省医保局推广。

■时间:5月20日

事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全市11家民爆领域生产、销售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反思、大讨论活动,先后通过现场督导、安全宣誓、集体默哀、观看警示教育片、应急演练、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第九个“5·20停产反思日”活动。此次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促进民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时间:5月27日

事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2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中,烟台市取得了全国第15名、全省第1名的好成绩,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烟台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表扬。烟台是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考核结果,充分肯定了我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时间:5月28日

事件:烟台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办并移送的涉行刑衔接案件“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和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和国家机关印章罪案”被应急管理部评为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执法案例。在该案以及相关案件的促动下,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网站专项行动。中央电视台《法制》栏目予以报道,山东省应急厅将该案例收录到《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视频集》,通过山东省电视台播出,并在省应急厅公众号、抖音号推送。

■时间:6月22日

事件: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召开,36个市相关部门参加会议。会议组织3个市直部门交流发言,审议通过《烟台市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部署安排全年工作,持续推动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质增效。

■时间: 7月5日-7月7日

事件: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班在烟台举办,总结交流全省2022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聚焦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业务水平,优化文旅市场秩序,助推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高质量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及各地市文旅部门70余人参加培训。

■时间:7月8日

事件:烟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整合市、区市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执法职能,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职能。此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中的作用提供了坚强队伍保障。

■时间:8月

事件: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安排,我市公安机关全面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并根据相关评级标准,完成全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级化评定,全市公安机关形成了“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模式。

■时间: 8月15日

事件:烟台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扫黄打非”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晓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传达山东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会议暨进基层工作现场会精神,通报2021年以来烟台市“扫黄打非”工作情况,对下步工作落实进行系统部署,为开创全市“扫黄打非”工作新局面统一思想、凝心聚力。

■时间:8月21日

事件:山东省政府牵头组织,沿黄河九省市共同参加的黄河流域自贸试验区联盟暨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大会上,牟树青副市长代表我市发布“共享自贸创新发展机遇 共创知识产权保护未来”为主题的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服务合作成果展示,得到了良好的反响,强化了区域间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共同打造炎黄流域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时间: 9月23日

事件: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察局印发《关于2021-2022年度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的通报》,通报16件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烟台市4个案件入选,数量居全省首位。

■时间:2022年10月13日

事件:我市坚持“四个最严”要求,系统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行动、食品生产企业“三标”行动、“清洁厨房”三年行动等专项行动,狠抓食品领域监管执法,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复审,继2017年获得全国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后,再次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正式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时间: 11月23日

事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通报表扬2021-2022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办案单位及办案人员的通知》,通报85个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创新性的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烟台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案”入选,是山东省两个入选案例之一。

■时间:12月9日

事件: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联合举办全市农业执法技能竞赛,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共14支队伍参赛。竞赛立足农业执法改革实际,设置监管组和执法组,围绕理论知识、识假辨假和现场模拟执法三个环节展开竞赛。龙口市农业农村局、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获监管组、执法组团体一等奖,达到了锻炼队伍、提升能力、规范执法的目的。

司法工作

■时间:1月20日

事件:最高法院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法院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市法院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清单化制定52条惠民措施,用心用力解决群众诉讼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推进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龙口法院被最高法院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市法院获评省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组织奖。

■时间:3月30日

事件:市法院提出要着力打造“握手烟和”诉源治理品牌,4月8日于晓东院长到栖霞法院调研,指出要实现“实体化、流程化、规范化、实效化”的诉源治理目标。烟台法院2022年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2万件,诉前调解成功率65%,经验做法被省市领导批示肯定,“握手烟和”入选省法院“山东法院司法改革这五年”典型案例,有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时间:5月

事件:市政协为配合省政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月度协商,组织工会界别和法律行业部分委员赴市总工会、人社局实地视察协商,形成《烟台市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报告》,意见建议纳入省政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商报告》,获得省委书记、省长和其他省政府领导批示。

■时间:5月20日

事件:市法院邀请张裕集团董事长周洪江、杰瑞集团董事局主席孙伟杰等10名企业家代表,召开助力企业发展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通报了全市法院基本工作情况,各位企业家畅所欲言,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法企“亲清”“常畅”沟通。会后,市法院出台司法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公布司法护企联络专员名单。

■时间:6月1日

事件:市检察院举行“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莫中参加发布会并介绍相关工作情况。烟台检察机关将综合运用“四大检察”监督职能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加快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的未检品牌创建力度,努力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作出烟台检察新贡献。

■时间:6月22日

事件:市法院依法判决张某诉栖霞市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案,该案系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以来,全省三级法院首次宣判提级管辖案件。由市法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提级审理,有利于解决“诉讼主客场”问题,有利于法律统一适用,有利于实现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时间:6月24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召开第六次会议。会议总结过去一年来全市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成效,听取市政法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工作。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政法意识形态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办案责任制。

■时间:7月18日至19日

事件:韩国驻华使馆公使衔参赞尹卿元一行来烟台访问交流。座谈中,陶卫东专委介绍了山东省情和全省检察工作情况,尹卿元参赞介绍了韩国检察制度和刑事司法改革情况。双方就检察改革、公益诉讼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尹卿元参赞对烟台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希望继续加强沟通联系,增进相互了解。

■时间:9月27日

事件: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议召开,我市介绍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专项行动期间,我市侦破针对老年人的“吉至佳日”特大集资诈骗案等案件702起,追缴资金6.5亿元,整体成绩位列全省第一。通过专项行动,有力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平安稳定创造了平安法治环境。

■时间:12月2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召开第七次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听取全市政法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司法协调小组下步工作,推动司法协调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时间:12月13日

事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烟台市司法局协调市委编办,获准设立烟台市社区矫正机构,并推动实现全市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全覆盖,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此项工作适应了当前社区矫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将进一步提高我市社区矫正法制化、专业化、规划化水平。

■时间:12月14日

事件:市法院执行局集结办案力量,顺利完成涉烟台金盈沣实业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件的不动产交付工作,交付不动产建筑面积4.5万余平方米,执结案件6件,执行到位1.7亿余元。这是近年来全市法院开展的规模最大的一次不动产交付行动,也是开展执行信访“百日攻坚”的重大成果,民生权益保障得到持续强化。

守法普法工作

■时间:3月11日

事件: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八五”普法规划的编制要求,开始启动“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于2021年7月份完成了规划初稿起草。经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烟发[2022]4号),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宣传。

■时间:3月10日-6月24日

事件:与市教育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烟教发〔2022〕10 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烟教发〔2022〕36 号),成功将“芝罘区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样板”申报成为全市重点示范样板项目。

■时间:5月19日

事件:根据市委主要领导要求,会同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开展“专业人”考“专业法”学习测试活动,全市共有1491名市管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通过率为100%,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全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时间:12月16日-12月28日

事件: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经过严格评选程序,烟台市共有7个村(社区)荣获“全国第九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17个村(社区)荣获“全省第九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