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标准化资助申报启动

申报日期截至4月14日

2023年04月02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逄苗)近日,为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标准化工作资助办法的通知》(烟政办字〔2021〕32号),持续做好年度标准化资助申报工作,我局制定了《烟台市标准化工作资助申报指南(2023年版)》,明确了各类标准化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和受理流程,申报日期截至4月14日。

一、资助对象

烟台市依法设立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二、资助项目时限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批准发布或通过验收、认可的标准化项目。

三、资助范围

(一)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

(二)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定,有效实施并取得突出成效的社会团体;

(三)承担国际、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工作;

(四)完成创建的国家、山东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五)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六)完成创建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七)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

(八)获得企业标准领跑者证书。

具体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详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yantai.gov.cn/)“通知通报”和“专题专栏-标准化工作—工作指南”栏目和烟台NQI+服务云平台(http://www.ytnqi.com/nqi/web/masterpage.html)“新闻资讯”和“专题活动”栏目下载。请于4月14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区市市场监管局,待电子版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