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16日
5月15日,国际家庭日,烟台中院举行家庭教育指导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做法成效,并发布2023年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手把手教您“依法”带娃。目前,全市法院已发出28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4个。
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家庭教育从传统“家事”上升为“国事”,父母亲自养育和加强亲子陪伴成为法律义务,“依法”带娃进入新时代。《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烟台法院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守护方式,逐步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确保家庭教育落地生根,保障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
烟台中院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实施办法》,明确家庭教育指导原则、适用范围、指导内容。五大基本原则包括: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教育为主强制为辅原则;双向引导原则,既引导父母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也吸纳未成年人共同参与;各相关部门协作共商原则;保密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适用于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或犯罪行为的案件;涉及伤害、性侵、绑架、拐卖、拐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家庭暴力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其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
全市法院已发出28份指导令
全市法院全面落实家庭教育指导规定,依法适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在对实施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案中,被告人宋某(未成年人)在明知被告人蒋某组织女性卖淫的情况下,仍受其指使帮助联系嫖客、调度安排帮助收取嫖资,从中收取好处费。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被告人宋某父母离异,父亲长期在外务工,对其缺乏管教,其中专肄业后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密切,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及不法分子利益蛊惑,为追求物质生活而从事卖淫活动。法院向被告人宋某父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认为其作为监护人在宋某未成年时存在疏忽关心照料,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等监护不力情形,其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关于监护人职责的规定,责令其深刻反思自己在履行监护教育职责方面的缺失,切实承担家庭教育职责。宋某父亲多次表示将在宋某刑满释放后对宋某在生活上多加关心,为宋某重返社会创造有利的家庭条件。
对因家庭教育缺失导致未成年人发生犯罪行为的,烟台法院向其父母等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或通知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因离婚等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向其父母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醒尽到家庭教育责任;对家庭教育问题严重、短期内难以化解或者需要巩固成效的,实行“跟踪指导”,定期回访,跟踪帮教。目前,全市法院已经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8份,责令相关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年内各区市均将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
家庭教育指导站以未成年人审判制度改革为基础,以专门机构建设、专业队伍培育为抓手,因案施策、多元保障,共同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已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4个。
牟平区法院在少年法庭及大窑法庭分别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指导站设有心理疏导室、谈话室等功能区,集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法治宣传、权益保障为一体,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让家庭教育回归家庭本身。
招远市法院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妇联等部门在金晖社区、龙鑫社区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与社区一同积极探索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视案件情况由家庭教育指导员、审判人员依托指导站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目前,已在12件案件审理过程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预计年内在各辖区法院的主导下,烟台市每个辖区内都将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全力做好涉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推动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郭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