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所高职院校参与高职专项招生

2023年05月28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峰)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13所高职院校设“高职专项计划”700人。

根据通知规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13所高等职业院校,分别是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山东职业学院、烟台职业学院、东营职业学院、滨州职业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济南职业学院。依据实施专项计划的高职院校的招生规模、办学条件和办学特色,确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700人。其中烟台本地一所院校参与招生,烟台职业学院面向该计划招生60人。

按照规定,录取未完成的“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可转入学校普通高职计划。

那么,符合什么条件的考生可报考该计划?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我省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未消除风险)学生;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我省2023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考生报名后,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夏季高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需要提醒考生的是,考生须达到普通类二段线。

春季高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单设投档单位。考生须达到春季高考专科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1次志愿,实行“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就是1个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60个志愿。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专科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填报,先进行高职院校专项志愿的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