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03日
编者按
日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出台了《烟台市加强高质量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各项工作已经有序展开。为进一步扩大《行动方案》社会面知晓度、参与度,营造市场主体培育的良好氛围,本报今起开设“培育高质量市场主体在行动”专栏,邀请有关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推动所在领域市场主体“量质齐升”谈思路、话举措,为加快培育高质量市场主体凝聚强大合力。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高质量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三年行动方案》,聚焦农业市场主体培育任务目标,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强龙头、育主体、促发展”为主线,坚持“六个加强”,着力培育新主体、拓宽新渠道,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做大做强。自2023年起,每年新培育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20户、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0户。到2025年,全市农业市场主体突破4.6万户,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5万户左右、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600户、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450户、家庭农场达到5000户。
实施特色产业发展。启动苹果、肉鸡、预制菜等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业链中高端延伸,推动“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一集群”优化发展。实施园区平台建设。重点加快莱阳食品工业园、招远粉丝产业园、莱山中宠产业园、烟台市农科院等载体平台建设,集中打造农业经营主体优势。实施政策资金支持。严格落实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对当年新增贷款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所有龙头企业按2%给予贴息,助力企业做大做强。与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搭建政银企合作服务平台,为农业市场主体技术研发、改造提升、延长产业链提供金融支持,每年贷款100亿元以上,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注入鲜活动力。实施指导服务。坚持服务企业专员制度,由每名科级以上干部分别服务2-3家企业,及时了解掌握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需求,按照一企一策、因企施策的原则,协调帮助企业解决现实问题。实施规范引导。深入规范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推动农产品交易市场集约化公司化运营、支持农产品经纪人联合农业大户组建农产品销售公司、引导农产品电商在烟登记注册等手段,推动涉农市场主体持续增加和升规纳统。实施人才支撑。建立市场主体带头人人才库,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自主创业,每年培育高素质农民3000名,为市场主体培育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