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05日
6月25日,招远市阜山镇政府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辖区餐饮场所用气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一家刀削面馆餐饮店的燃气报警器未正常使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针对检查情况,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店立案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使用燃气一定要安装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这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负责,同时也是对就餐顾客及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负责。
(杨文勇 苗得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