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黄电灯公司的初创记忆

2023年07月14日

龙黄电灯有限公司发电机。

当时交通部的审核信函。

□张伟

民族资本投资烟台电业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05年,商人孙克选在华丰街西首路南发起创设的华商烟台电灯公司历经坎坷,终因他英年早逝而功亏一篑。直到1913年5月,在张润暄和王子雍等人的不懈努力下建成烟台生明电灯公司,极大推动了烟台的缫丝、酿酒、港口运输等工业的发展。历经沧桑岁月,如今人们对华商烟台电灯公司知之甚少,而1917年筹设龙口电灯公司(后更名龙黄电灯公司)的历史,更如泥牛入海般消失得无影无踪。时过境迁,我们重新发掘龙口电灯公司创建过程中的几个“事件”,让这段鲜为人知的过往,重新走回人们的视野,唤起那段沧桑时光的历史记忆。

筹备期的“乌龙事件”

龙口之名始见于清代康熙《黄县志》:龙口墩,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魏国公徐辉祖建,距今已有600多年历史。

在一代代龙口人艰苦卓绝的努力下,近代龙口的商业、货运、渔业等迅猛发展。1914年2月2日,北洋政府根据国务总理熊希龄等人的呈请,决定开辟龙口为对外贸易商埠,以期为“发达地方,振兴商务”发挥积极作用,后因日本侵略而搁置。1916年,赵琪、吕镜宇等赴京请愿:“既然官办无力,可允许民办。租期50年,期满由国家偿还投资,收归国有”,经多方奔走呼吁,始得黎元洪批令允准立案。此时,属于黄县的龙口商埠一带,“船舶往来,交通便利,市面繁盛,建筑渐兴”。当地商人曲荔斋、张子衡、宋璧如等认为,当今各国在经贸、市井繁盛的区域,“若非有电灯之便利,不徒气味熏蒸卫生有碍,偶有不慎或致祝融之灾”,使用电灯可以避免火灾。他们募集10万元股本,拟在龙口创办龙口电灯股份有限公司。1917年11月12日,山东督军兼署省长张怀芝向交通部通报了该事项,从而拉开创设龙口电灯公司的序幕。20日,交通部回复曲荔斋等,要求他们将公司章程及各项工程计划、机器线料程式、电气方式、电力电压实数、聘用工程师学历、经验详细说明,并且绘制电厂内部机器布置图、市街线路接续方式图以及营业区域图等,经由交通部查核、农商部复核后方能注册备案。

然而,一份公函无意间打破了有条不紊的进程。1918年1月14日,交通部电政司发给农商部咨文,问询前一年11月,山东省署上报曲荔斋、张子衡、宋璧如等申请创办龙口电灯公司,当初因为缺少电气计划等文件,交通部饬令曲荔斋等补报文件,至今杳无音信,如今又有商人马惠阶等上报电气计划文件,不知马惠阶与曲荔斋等是否同一公司;并声明所有关于电气工程事项,都应由交通部核准后才能交由农商部注册颁发执照。

为避免误会,同月26日,农商部紧急回复交通部,将修改后的章程中涉及的发起股东、监察,诸如曲荔斋、张子衡、宋璧如、朱桂山、马丹铭、马惠阶、赵瑜方等名单一并列呈上,避免了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乌龙”。此后,曾任淞沪警察厅督察长赵琪、淞沪警察厅厅长徐辅州、督军张少卿及商埠局新局长李建寅几经筹划磋商,将龙口港码头以造价12.8万元承包给美商慎昌洋行建设,联袂龙口电灯公司等基础工业设施建设,谋取龙口的腾飞发展。

创办初期的“整改事件”

创办电灯公司,需要山东省公署、农商部、交通运输部等府衙的层层审批,可谓困难重重。好在马惠阶等发起设立人谙熟创建电灯公司的流程,在黄县知事胡永年的协助下,1918年5月13日前,马惠阶将创建龙口电灯公司的注册各种文件详加说明并缮造成册,抄送交通部和农商部,并将注册费30元一同交由农商部,一旦交通部完成核准,则由农商部准予注册发给执照,登政府公报公告。农商部对龙口电灯公司的文件颇为认可,认为所报公司章程等注册文件符合要求,一旦通过交通部电气专业复核,则准予注册。

交通部的审核则出现问题。原来在1918年4月新出台《电气事业取缔条例》,交通部认为龙口电灯公司上报的外部线路布置稍显简陋,比如,高、低压电线设计用几号线?用线为裸线还是绝缘层包覆?在紧要线路是否设置自动隔断器及避雷器以防危险?另外,公司杆架情形,与该处电报线、电话线并行或交叉之处的情形均应该在上报材料中陈明。

马惠阶接到交通部的专业审核意见后不敢怠慢,按照新颁布的电气事业取缔条例的规定进行修订、整改设计,并将外部线路布置的高、低压电线全部用三层防水包覆铜线,采用美国标准六至十号线,视线路远近与各路需求电量的多寡而定。具体来说,所使用的铜电线的粗细,高压干路线是由六号线减至十号铜线,支路上则由八号线减至十号铜线,其电压低落不得超过电压的3%;在重要线路上全部设置高压保险隔断器,在变压器上安装多隙避雷器等措施,以防危险。另外,龙口电灯公司所用电杆全部采用坚固、干燥的木材,根据各街市屋顶高低而设立,所有高压电线都以高压瓷壶架设、低压线则以弯柱瓷壶架设;并承诺等到龙口完成修筑新马路后,电线将与电话公司的电话线在公路两旁分别设线,以免冲突或交叉。

1919年4月16日,山东省省长沈明昌给交通部发咨文,通报龙口电灯公司整改情况。21日,交通部答复山东省署和农商部,认为龙口电灯公司整改合格,准予立案注册,并要求该公司在电灯公司竣工时,应该按照电气事业取缔条例呈报交通部,交通部派员检查合格后给予执照,龙口电灯公司才能营业。

创办期的“改名事件”

相对于龙口电灯公司建设的停滞不前,龙口北栈桥码头的建成使用,轰动一时。龙口港“商云蔚起”,开始与旅顺、营口、安东、天津、大连、上海、厦门及香港正式通航。同时,在码头北侧迅速开辟了新商埠区,绸缎庄、船行、杂货店、代理店、粉庄等行业如雨后春笋般兴起。

1920年,赵琪继李建寅任商埠局长,他的振兴龙口的战略思路深深影响着龙口商埠的创业者。在发电设备供给不力的情况下,马惠阶等人毅然更换建设思路,在取得龙口电灯公司执照后,1920年,曲荔斋、马丹铭、朱桂山、张子衡、宋璧如,监察马惠阶、赵瑜方等联名呈请由龙口电灯公司承办黄县电灯公司事业,理由是龙口地方原属黄县管辖,龙口、黄县相距仅40里,黄县人口繁盛,物力充足,理应安设电灯以为促进文明之利器。如今龙口虽然已经筹备建设电灯公司,而黄县却迟迟没有动静,“未免使得丰富之区有黑暗之难”,马惠阶的弟弟马丹铭(龙口电灯公司董事,兼任济宁电灯公司董事、总经理)呈请召集股东会议,决议龙口电灯公司兼办黄县电灯事业,在龙口设总机关,黄县设立分机关,中设杆线贯注电力,可谓一举两得,并改名为龙黄电灯股份有限公司。马惠阶指示马丹铭将龙黄电灯公司的注册资本提高到15万元,并在交通部备案,将修改章程呈报交通部。在马惠阶等人的积极斡旋之下,1920年5月16日,交通部电政司给马丹铭等批示,在龙口电灯公司业已准予立案在案的基础上,只要上报黄县配电情形,以及该公司各项工程状况及订购机料合同等,一旦交通部查核批准,则可以在农商部注册并颁发执照。

马惠阶会同山东省署趁热打铁,征得时任农商部次长、代理部务江天铎的同意,派员测量龙口、黄县距离、黄县城厢线路布置,并对筹划黄县配电情形及工程状况进行绘图详图说明,于9月27日由监察人马惠阶和赵瑜方牵头,将工程扩充计划书上报交通部审核。10月20日,董事马丹铭、监察人马惠阶和赵瑜方又呈报交通部,公司自呈请立案注册之际,便与美商慎昌洋行签订订购机械器材合同,并约定了交货日期。近期该洋行说机器系英国工厂转购,因为欧洲战火蔓延,受战时钢铁货物禁运出口的影响,发电机器未能按期交付。龙黄电灯公司因机器交付遥遥无期,未敢兴工建筑,仅在龙口旧镇租房数间以节省经费,同时给美商慎昌洋行施加压力,抓紧协调美国总行依照原定合同由美国工厂发货。后来接到美商慎昌洋行通知,说已经接到美国总行来电,机器已于10月5日装轮船启运,公司立即召集董事会议赶紧动工。1920年10月26日,交通部、农商部收到龙黄电灯公司补报的线路全图、工程计划书及购机合同等文件,经过审核,批准注册备案。此时,龙黄电灯公司历经更名事件,翘首盼望发电设备的到来。

建设期的“换机事件”

美商慎昌洋行在龙口港的建设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在龙黄电灯公司的创建过程中,却扮演着极不光彩的角色。

1922年8月11日,交通部电政司要求山东省署督导龙黄电灯公司工程建设,声称批准注册备案一年多迟迟没有竣工报告实属有违条例。而且,电灯公司事关地方实业,地方政府应查明情况迅速上报。山东省署责令地方官查明事实,黄县知事金城命令北马警佐张连梅详查,龙黄电灯公司董事马丹铭、监察人马惠阶、赵瑜方承认1920年10月接美商慎昌洋行报告,说发电设备已经装轮船启运,但迟迟没有运抵。慎昌洋行解释说欧战之后,各国工业大兴,各国订单太多,将原定机器设备误运他处,而新出品的又应接不暇,导致该厂厂基建设工期一拖再拖。据慎昌洋行最近报告,发电设备机器已装船运输,不久后即可到达上海,一旦设备运抵,龙黄电灯公司将在原有的建筑地基上着手兴建,以期早日建成。12月30日,交通部饬令龙黄电灯公司自本年12月起,于三个月以内开工,并将各项工程办法、膳具说明书等呈报查核,并要求毋再拖延,以重法令。

交通部的训斥不能说不严厉。龙黄电灯公司的发起人感受到来自主管上级的压力,但是慎昌洋行却如扶不上墙的烂泥,“屡经延期,既不交货,复不认罚、一再失信”。龙黄电灯公司终于对慎昌洋行彻底失去信心,在充分考虑龙口蒸蒸日上的商业前景下,公司另定德国西门子电厂最新式华而夫火车头式锅炉引擎烧煤发电机,重飞轮两座。合同约定另有西门子牌号三项交流电机、全套开关机件、西门子牌号旋流变压器等,加佣金共计五千两百五十磅,约合大洋五万两千元,定于阳历10月交付使用。马丹铭等专门召开董事会议,公推曹霞村、丛崑泉为驻龙口的总经理,将工程扩充计划书、电线联络图及厂图等呈报山东省署,由山东省省长熊炳琦转报交通部、农商部。至此,董事马丹铭、安善甫、曲荔斋、张子衡、宋璧如、赵瑜方、朱桂山等携手曹霞村、丛崑泉,联手济南西门子电机经理方植三,在林茂全、胡生鸿等人的见证下,完成了更换西门子发电设备的事宜,推动了龙黄电灯公司的建设竣工。

1923年10月19日,交通部批准了以上修改、审核注册工作,龙黄电灯公司历经“乌龙事件”“整改事件”“改名事件”“换机事件”的磨难与洗礼,终于正式注册核准营业。伴随着龙黄电灯公司轰鸣的机器声,源源不断的电流为龙口商埠的发展增添了动力;一盏盏电灯,点亮了龙口商埠的千年夜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