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27日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德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明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近年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提供生态环境助力。
以法为纲
牢牢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脉搏
完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市生态环境局突出法治引领,把推动地方立法作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立足市情民意,制定出台《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烟台市入海排污口管理办法》《烟台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开展《烟台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前期调研,为依法治污提供法治保障。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率先实现生态环境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制定市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河(湖)长制、湾长制、林长制等各项制度运转有序,市级领导带头巡河护林,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开展生态补偿。实施大气、水、海洋环境质量改善补偿,2021年以来,共下达环境质量补偿资金12765万元,签订了20个跨县际河流断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书,累计清算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11476万元,初步形成责任明晰、合作共治的长效机制。
依法而治
全力塑造有力度有温度的铁军形象
积极推行“智慧+帮扶+包容”执法监管模式,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智慧监管,实现市场主体无事不扰。依托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和企业端APP,利用在线监控、用电监控、用能监控等手段开展网上巡查,鼓励企业环境问题线上整改,线上审核,实现环境执法无事不扰。精准执法,实现市场秩序公平正义。研究构建精准执法、靶向执法机制,精准发现违法线索,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依托排污许可大数据智慧平台,深入挖掘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数据,精准发现不依证排污的违法违规行为。差异化执法,实现一张清单正面监管。充分发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杠杆效应,制定并动态调整《烟台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项目名单》,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及项目充分信任和支持,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非现场执法比例达到30%以上。包容监管,实现轻微违法轻罚免罚。发布《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目录清单》,对符合清单事项的有关情形,认真界定,主动核实,审慎落实,引导轻微过错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环境影响,排除环境风险隐患。2022年以来,共对14家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循法而为
用心用情纾解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工作中,时刻将700万烟台人民的生态获得感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优化服务促发展。出台《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关于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的二十条措施》, 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出击”,对104个挂图作战重点项目、1156个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实行台账化管理、安排专员靠前服务,定期调度,提前研判,主动协调解决问题。环评受理窗口全部前移到区市,实现全流程电子传输,方便企业“就近办”。深化普法出实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先后编印专题服务手册3万余册,面向全市企业免费发放。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建立“企业法律服务日”制度,通过“线上预约”+“线下解答”的模式,面对面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助推企业绿色发展。深化法治宣传“六进”活动,精心策划形式多样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烟台环境”公众号开辟“普法园地”“以案释法”栏目,定期推送普法信息,公开典型案例,不断夯实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环保理念。强化信访提质效。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吹哨人”作用,对环境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定《全市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提质增效十条措施》,聚焦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办理,稳步提高初访办结率,降低重复访发生率。2022年市级政务服务热线案件量同比下降10%,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案件同比下降44%。
绿水青山掩映着浓厚法治底色。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用法治力量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保驾护航。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