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31日
□孙菊
作为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体,法治政府对于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支撑和带动作用。当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后,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主要矛盾表现为人民对法治政府的需要和法治政府建设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新时代背景下的法治政府建设,必须以人民为中心。
人民满意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政府治理体系的渐趋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日益提升以及政府建设任务的逐步落实,我国政府职能实现了重要转变,具体表现在:政府宏观职能体系经历了从“两手抓”转向“五位一体”;职能内容和政府角色实现了从“全能政府”到主要履行“五项职能”方面的转变;职能机构从单纯的“精简”到“优化结构”的科学配置;履职方式由“管制型”转向“执法”与“服务”并重。立足新时代,对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职能转变问题进行历史回顾,会发现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在职能方面存在的越位、缺位,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人民群众办事不便,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乃至以权谋私等问题,这就要求政府职能要依法全面履行,更好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尽管服务型政府在我国已经有了近20年的建设历程,但“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绝不是对之前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简单推进,其价值旨归己经迈向“人民满意”,开启了新时代服务型政府建设新的一页,已经成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职能应当实现由注重单一职能向整体性的职能转变,以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需要结合新时代法治政府领域主要矛盾变化的特点和要求,在整体性视域下抓住重点、有所突破。民生领域是与人民对职能科学、权责法定的服务型政府的需要最为相关的领域,也是最能实现人民目标和政府目标一致的领域,新时代应当着力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要坚持和改善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以规划为引领,统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基层层面全面突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要完善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完善和规范基层党委法治建设、政府依法行政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协调解决法治政府领域跨部门重要问题,协调推动法治政府相关措施制定和实施。探索根据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不同特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不断完善数字法治体系,主动融入数字政府建设总体布局,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效能全面提升,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要积极推动法治政府领域建设规划在基层贯彻落实。适时对法治政府领域建设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全面评估和重点评估,提炼具有影响力的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和不足,提出完善实施的思路举措,进一步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依照规划所设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顺利推进,更好地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要规范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要在党的领导下密切联系群众,并引导社会有关方面参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各环节,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法治政府建设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严格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制度,及时公开。探索基层政府治理导入社会化、市场化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政府治理,支持专业化社会组织承接非执法、非法定类服务项目。
以法治全面引领政府治理体系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依托,不断推动基层政府治理方式变革,完善基层政府依法治理模式,将基层政府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要充分发挥设区的市政府立法在地方治理中的作用。针对地方政府立法项目偏少的实际情况,需进一步理顺立法法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关系,探索市级地方政府规章在创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方面的权限,鼓励多渠道增加服务指导市场主体发展、规范相关领域管理等方面的规章立法项目,明确地方政府规章在相关领域、特定情形下采取行政措施的具体权限和程序,发挥地方政府规章相比地方性法规更强的灵活性和应变性,使地方政府规章能够更有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要提高基层政府依法决策能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是实现权力监督和制约的关键,切实强化基层政府依法决策意识,遵循依法决策程序,确保决策不越权、程序不缺失、内容不违法,杜绝随意决策、盲目决策、经验决策。要强化对重大决策的程序监督,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完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制定出台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程序操作规则,畅通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强化重大决策责任追究,推动严格依法决策。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抓住“关键少数”,推进决策制度落地落实。
要提升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工作,强化依法行政理念。首先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制定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完善适用规则,防止处罚畸轻畸重,确保过罚相当。其次要着力提高基层综合执法赋权精度。完善基层赋权审批制度,加强呈报部门、审批部门、监管部门的联动,对新增赋权事项开展三方联审,建立重大赋权事项专项审查制度,切实提高赋权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同时要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明确执法实施主体的属地责任、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责任、司法行政部门执法监督协调责任,统筹各部门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联动响应,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作者单位:中共烟台龙口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