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法治公安建设目标持续发力

护航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年08月02日

烟台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杨国峰

近年来,烟台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法治公安建设总目标,持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狠抓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管理,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护航全市“过万亿”目标持续保驾护航。

以法治公安建设为契机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出台推进全市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为新阶段全市公安法治建设提供思想指引。主要内容是,打造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打造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推动建设智能化的执法信息体系、构建实战化的执法培训体系和建立一体化执法保障体系。

深入落实公安执法责任改革。市局党委每季度听取一次执法工作情况报告,执法政治责任进一步夯实;整合监督合力,建立法制、信访、督察、审计“四位一体”的重点案件核查机制;规范案件层级管辖,根据不同案件类型特点和疑难复杂程度,确定全市公安机关层级管辖范围,进一步优化办案分工。

全面建成市局和各县市区县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形成“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模式;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级化评定工作,以提升中心使用率和人员配备为重点,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

开展执法主体素质能力提升活动。组织开展执法骨干“大轮训”、刑辩大赛、视频讲座等多种形式实战练兵活动,狠抓素质能力建设,充分发挥“E训练”平台和“鲁警E法通”APP作用,开展学法考试2万余人次,组织全市规范执法培训10期960人,举办全市公安机关首届“刑辩大赛”。优化充实法制力量,推动落实法制审核人员达到本单位执法人数5%,全市公安机关从事案件审核人员数量达470人,取得中、高级执法资格民警4500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425人。

以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为突破口

健全完善执法大监督格局体系

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管理。创新建立“市、县、所队”三级联动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开展“日清、周巡、月通报”闭环式执法监督,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每月通报执法问题,实行执法质量等级化评价制度,对全市所有执法办案所队实行“蓝黄红”挂牌管理,挂牌结果与绩效考核、干部任免直接挂钩。

深化公安执法责任改革,健全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把听取法律意见作为必经程序,有效发挥法制部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明确各执法办案警种部门依法履行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处置、监督指导等主体职责。明确执法监督岗位职责,建立市局、分市局、基层所队兼职法制员队伍460人。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直报程序嵌入网上办案系统,强制记录填报。

强化法治建设制度保障。研究出台《全市公安机关深化公安执法责任改革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强力推进公安法治建设,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法治建设部署在公安系统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要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持续加强执法监督,持续抓好执法教育培训工作。在关键执法环节和领域,出台规范性文件,对全市公安机关做好法律指导。强化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将审核关口前移,确保重大专案事实、证据、办案程序经得起历史检验。继续立足“三级执法巡查”机制,以存在突出执法问题的执法领域及关键执法环节为巡查重点,持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执法问题直接与执法质量考评挂钩,重大突出执法问题将约谈有关负责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为重点,持续性开展执法教育培训,坚持实战引领,采取多种形式,提升执法主体的能力水平。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