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创新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

企业年均现场检查次数可减半

2023年10月31日

莱州市制定出台了《莱州市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白名单”企业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检查情形和推进机制,特别对“检查情形”明晰了应查、限查和不查三种类型,其中限查情形配套制定了《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现场检查事项清单》,共涉及7个部门、27项检查事项、40项检查情形,除规定情形和规定次数外,不得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最大限度减少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近日,莱州市发布了该市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清单(动态调整)。经摸底核实、条件审查、会商认定及社会公示后,莱州市将符合要求的白名单企业14313家纳入“白名单”。“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是今年莱州市创新实施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突破点。该市通过规范认定程序条件,明晰分类检查情形,强化推进保障机制,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频次过多、重复低效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问题,推动“一年最多查一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和“非接触式监管”等包容性执法检查措施落实,以实际行动助企减负、优企环境、护企发展。

做实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工作制度,莱州市牢牢抓好“前端设计”。年初,莱州市成立由该市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进行集中办公,负责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白名单”工作顺利开展。之后,该市广泛开展以“调研+座谈”为主的活动征求意见。2月中旬至3月底,先后组织26个执法部门、17个镇街和近200家企业开展了多轮次、多层面征求意见工作,同步分类别走访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化工、黄金、商贸等100多家企业,共收集涉企行政检查意见建议近500条,为制度制定收集了第一手资料。经初步估算,“白名单”制度实施后,企业年均现场检查次数可压减50%左右。在前期调研基础上,莱州市制定出台了《莱州市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白名单”企业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检查情形和推进机制,特别对“检查情形”明晰了应查、限查和不查三种类型,其中限查情形配套制定了《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现场检查事项清单》,共涉及7个部门、27项检查事项、40项检查情形,除规定情形和规定次数外,不得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最大限度减少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落实好“白名单”制度,关键要抓牢“中端入库”做实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审核认定。记者了解到,根据“白名单”企业认定条件和认定标准,5月下旬到7月底,莱州市先后组织各镇街对该市25283家在营企业集中开展了8轮摸底核实,主要摸排企业经营状况,是否重视企业管理、履行社会责任,是否积极参与和支持莱州发展。摸底核实阶段,共排除问题企业8308家。根据镇街初步摸底核实结果,分别组织信用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信用审查和行政审查。条件审查阶段,共排除问题企业897家。7月25日至8月3日,先后组织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行政执法部门等36个单位对拟纳入“白名单”企业进行了三轮会商认定,汇总各部门意见后,198家内资企业因法人存在欠缴税费、长期未申报纳税等问题未能纳入“白名单”。为从严审核“白名单”企业,先后两次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将拟纳入“白名单”企业信息向社会公示,多渠道征求群众和企业意见建议,公示期间,收到意见建议300多条。因信用、纳税等问题排除企业297家,因公示期间信用修复等原因新增企业10家。8月22日,正式对外公布了首批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15593家,其中,内资企业15396家、外资企业197家。10月18日,公开发布了动态调整后的该市最新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清单,其中有符合要求的白名单企业14313家。其中,内资企业14136家、外资企业177家。

据介绍,莱州市将抓牢“后端监管”,做实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长效保障。该市依托烟台市“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实施动态化调整机制,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并被处以行政处罚的“白名单”企业,即时移出“白名单”,并于一年内取消评选资格,予以重点监管;对退出后重新入选“白名单”的企业,设定三个月“观察期”,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正常享受“白名单”政策。莱州市还设立“企业宁静日”,各行政执法单位现场检查原则上安排在每月末5天内集中进行。

(唐寿锐 张立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