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6日
YMG全媒体记者 孙长波 通讯员 杜成龙
将超过限额要求的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40%提升至45%;顶格实行小微企业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扣除政策,扣除比例从10%提升至20%,优惠力度率先达到全省最高水平。今年以来,全市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数量3814个,占全市总合同数量的93.7%。
创新推行“财政+银行+担保+信用”合同融资模式,鼓励各银行机构开发各具特色的差异化融资服务产品,为企业提供多样化、定制化的融资方式。今年1—11月份,全市累计办理“政采贷”业务199笔,实现融资4.4亿元,有力破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15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聚力打造烟台政采特色品牌新闻发布会。烟台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福勋介绍,烟台市财政部门建平台、优服务、强监管、提效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推动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烟台市成功入选全国政府采购领域标杆城市,先后获得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卓越奖”等多项荣誉。
政府采购向中小微企业倾斜
如何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激发经营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活力?
据孙福勋介绍,近年来烟台财政部门树牢市场思维,推动政采服务精准高效。将超过限额要求的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40%提升至45%;顶格实行小微企业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扣除政策,扣除比例从10%提升至20%,优惠力度率先达到全省最高水平。今年以来,全市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数量3814个,占全市总合同数量的93.7%。
创新推行“财政+银行+担保+信用”合同融资模式,鼓励各银行机构开发各具特色的差异化融资服务产品,为企业提供多样化、定制化的融资方式。今年1—11月份,全市累计办理“政采贷”业务199笔,实现融资4.4亿元,有力破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积极落实“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持续深化“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局领导带头深入区市走访企业,科级干部“一对一”靠上精准服务,现场答复解决困难问题100余个。
深入实施绿色政采制度,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及服务,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车政府采购力度。目前,烟台市除执法执勤、各种专业技术作业车外,市级新购公务车辆全部配备新能源车辆;聚焦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依托国家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引导各部门积极推进脱贫产品采购工作,以政府采购促进脱贫地区产业振兴农民增收。近三年来,全市预留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份额732.4万元,实际完成采购总额3121.59万元,位居全省前列。
“云上评标”模式全省领先
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创新之举不断涌现。
孙福勋说,烟台市财政部门强化“互联网+监管”理念,创新打造“云签”“敏感字监测云”“清廉政采掌上监管APP”等服务系统,全面推动“云上评标”模式,有效破解以往评委CA认证锁忘带、异地评委无锁等难题,处于全省领先水平。今年以来,组织开展远程异地+“云签”模式评标活动30余宗。
同时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推行缴税和社保告知承诺制,简化企业申报材料流程;免收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持续开展违规收取保证金专项检查,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清退应退未退的投标保证金,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6个市级重点项目试点“绿色政采”
据悉,烟台政府采购在全国率先推行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星级评价管理,建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3个星级评价主体信息库,全面收录各类主体有关信息及其信用评价结果,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选用、政府采购交易认定的重要依据。烟台市财政部门组织开展2022年度采购代理机构星级评价工作,“以评促管”带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质效全面提升。深圳等地财政部门专程来烟考察学习。
在全国率先将医疗卫生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创新开发“医疗卫生领域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化集成平台”,计划于近期上线运行,并逐步实现市县乡三级医院政府采购全覆盖,更加精准推动不同单位间、相同采购内容的横纵向、多维度对比,从源头上提高医疗卫生领域政采效率,杜绝腐败问题发生。
用足用好国家“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政策,先后赴湖州市、绍兴市学习考察,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烟台特色试点方案。目前,已确定烟台市妇幼保健综合楼新建、烟台市中医医院扩建等6个市级重点项目列为政府采购绿色建材改革试点,总投资额达103亿元。
多措并举保证“政采”供应商权益
烟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科长于澎在答记者问时说,为充分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烟台出台政策,明确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等,让所有参与烟台市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
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做到采购需求、内容、结果、合同全公示,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律师顾问咨询制度,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排斥和限制公平竞争行为专项排查,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将制度规则嵌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增设关键风险节点提示功能,自动比对投标文件关键信息,对异常情形进行智能辅助排查和预警,防范和打击围、串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