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9日
近年来,栖霞市总工会坚持服务全市经济大局,不断拓宽服务渠道,聚焦新业态女职工组织建设、女职工服务阵地、女职工权益保障等三个重点,抓覆盖,优服务,强保障,凝聚全市女职工的强大力量,全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凝聚“向心力”
构建女职工“避风港湾”
以工会组织“大组建”带动女职工组织“小组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基础。
灵活创建,确保女职工组织“建”得规范。结合新业态女职工的工作方式、活动半径、特定需求,依托平台企业、物流基地等实体机构,推进新业态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载体,在建强工会组织的同时,将女职工组织组建的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种植大棚;督促指导成立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家政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等新业态工会组织,实现新业态女职工动态入会率保持在98%以上。
激发活力,确保女职工组织“转”得流畅。坚持“党工共建”,推动新业态组织“阵地联建、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先后在中心城区创建17处“奔跑者·职工小家”“户外劳动者驿站”,打造新业态职工之家实体——栖霞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奔跑者·职工之家”。
提素增效,确保女职工组织“行”得稳健。建立工会联合会女职工组织,并在小企业选优配强女职工委员,充分发挥她们作为法律宣传员、信息联系员、维权监督员的作用。
架起“暖心桥”
提升女职工“幸福指数”
扎实推进“暖心阵地”扩面提质,为优化营商环境营汇聚关爱力量。
坚持标准化建设。为确保“工会妈妈小屋”“建立一个、规范一个”,明确“标识统一、资源共享、各具特色”的建设原则,对场地面积、设施配置、管理办法等提出具体要求,全程规范运行,全程监督服务,栖霞市已建成“工会妈妈小屋”21个,服务女职工1.4万人次。
坚持制度化运行。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办法,明确专人管理服务,严格实行使用登记制度,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并不定期开展“工会妈妈小屋”规范建设回头看行动,确保安全卫生、温馨舒适和功能正常。
坚持典型化带动。在医院、旅游景点、办事大厅等女职工聚集的公共场所先行试点,强化分类指导,选取不同类型的小屋给予配套资金奖补、荣誉推荐,精心打造培育示范点,创建栖霞市级“工会妈妈小屋”示范点21家。
坚持人性化服务。指导基层工会积极拓展“工会妈妈小屋”功能,将其打造成为集孕妇休息、母乳喂养、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功能于一体的女职工服务平台,实现“一屋多用”。
撑起“保护伞”
筑牢女职工“法治堡垒”
着力构建“2+311”女职工维权工作体系,即依托职工法律服务中心、职工人事争议调解中心2个中心,建立工会律师服务队、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队、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队3支队伍,畅通职工法律援助1个微平台,签好1份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和谐氛围。
以普法宣传为驱动。在社区、企业开展“阵地普法”“送法进企”“以案说法”活动共计220场,举办线上线下普法知识答题48场次,参与女职工3万人次;发挥“网、端、微、屏”作用,打通线上线下双通道。
以专项集体合同为抓手。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与工资协商和集体合同同步推进,在针织、服装、餐饮等女职工相对集中的行业开展专项集体合同签订行动,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62份,覆盖企业128家、女职工1.2万人。
以专业培训为支撑。围绕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省女职工保护办法等内容对基层女工干部常态化开展专题讲座培训、法律知识竞赛,与司法局联合举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班,打造一支业务素质硬、协调能力强的女职工依法维权“服务队”。
(刘佳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