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7日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4年01月18日

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郑德雁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政府2023年的工作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在中共烟台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锚定2035年跃升成为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的目标,继往开来、不懈奋斗,加快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烟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