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01月18日

(2024年1月17日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晓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