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5年烟台将跃升为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

《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批实施

2024年01月24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昨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立足新起点 开创新局面”主题系列第三场发布会。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增贵介绍,《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下简称《规划》)正式获批实施,将为全面提升烟台市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

《规划》范围分为烟台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包括烟台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陆域和海域,陆域面积1.39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16万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包括烟台市辖区范围内城市建成区及规划扩展区域,陆域面积1167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规划》以“更具竞争力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为发展愿景,将烟台2035年发展目标明确为“跃升成为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2050年,发展成为“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城市,全面建成享誉世界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强市。城市性质确定为“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国家海洋经济大市与制造业强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城市,宜业宜居宜游的品质城市。

在规划内容上,《规划》全篇共14章,涵盖七个方面内容。明确城市目标愿景、城市性质与职能,提出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优化细化主体功能区,明确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的具体规划要求,构建主体功能明确、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新格局。全面统筹陆海功能,合理配置岸线功能,优化海洋规划分区,明确海岛利用方向,科学保护与开发海洋资源。强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活化利用,体现多元文化特色。发挥山、海、河、岛等自然资源优势,塑造魅力景观。完善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立安全韧性的支撑体系。优化中心城区空间格局,完善城市功能,科学布局产业、居住、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用地,提升城市品质。积极融入区域格局,承接上级规划指引,强化县级规划传导,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全面提高空间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