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生鲜灯”禁令成铁律

2024年01月24日

□姜春康

近日,《烟台日报》刊发一则报道,芝罘区向阳市场监管所开展关于“生鲜灯”的专项检查。在最近的专项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检查经营业户58家,发现仍使用“生鲜灯”业户5家,均已责令改正。同时,栖霞市也全力禁用“生鲜灯”。实际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81号令《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生鲜灯”下了禁令。

在新规的严厉制约下,生鲜市场经历了一场无声的变革。为确保商品真实“素颜”示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新法规点燃了一把“光影战火”,正合时宜。

新法规的实施并非临时起意,而是对市场规范的一次提升。之前,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生鲜灯”容易让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失真”,从而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因而,公众越来越期待:让“生鲜灯”的禁令成为市场规则铁律。

然而,在实际检查中,仍有一些商户坚持使用“生鲜灯”。烟台相关监管部门果断采取行动,责令改正,维护了市场的整体稳定。这是一次充满着理性和决心的行动,也是对市场规则的有力守护。

这场变革并非一时之举,监管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这不仅是一场严肃的检查,更是对市场的持续关注。我们也期待,市场的每一个角落都能保持纯净和真实,同时,消费者能够更加信任购物环境。

禁用“生鲜灯”这场变革,对整个食品市场都有积极影响。让购物变得更加真实,不仅是市场之需,更是信用之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