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十二时”系列评论之六

乡情、友情、亲情 人情困扰时

2024年01月30日

人立足于社会,脱不开必要的乡情、友情、亲情。但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情谊再浓也不可越纪,往来再密也不可违法。近年来,就有一些党员、干部抹不开人情面子、抵挡不住人情攻势,不能正确处理公和私、情与法的关系,一步步陷入了违纪违法的泥潭。

近期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勇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中提到,王勇与“小兄弟”苏某的“友情”始于情谊、终于利益,苏某以“挣钱平分”为诱饵进行利益和情感捆绑,先后多次送给王勇财物近200万元,更是靠着王勇这位“好大哥”的扶持,迅速积累起了千万身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覃献生把“江湖义气”“哥们义气”带到工作中,朋友一句“你不收,就是不讲义气”的狠话,他收下了人生中第一笔大额贿赂;老板七年的“礼尚往来”,让他彻底放下戒备并视之为“知己”,违规修改标书帮助其公司中标。云南文山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苏建斌经不住妻子的表妹李某的请求,多次为做建材生意的李某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更有嗅觉灵敏的工程老板通过李某“牵线搭桥”来获取工程项目,李某还明目张胆地向相关老板索取巨额“介绍费”。

人情是小节,纪法是大义,这些党员、干部失守“人情关”,酿成的悲惨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分析原因主要在于他们纪法意识淡薄、贪心私欲作祟,没能做到讲原则不讲面子、讲党性不徇私情。就像王勇在忏悔书中写道,“现在想来,老板在感情上关心我,经济上支持我,实质上都是在做前期投资。根本原因,他们也是看穿了我骨子里私欲膨胀、贪婪成性,是一个可以利用的工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大家生活在社会上,都有亲戚、朋友、熟人、同事、上级、下属等,推进工作、解决问题时时都会面对原则和人情的选择。原则跟人情能够统一当然最好,但二者不能统一时我们要毫不犹豫坚持原则,决不能迁就人情。”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理清公与私、礼与贿、原则与人情的界限,在交往中划出红线、在人情上明确底线,讲求君子之交、道义之交、心灵之交,不断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利益所惑,切实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清廉烟台”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