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保障 集中托养

福山区出台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新政

2024年01月30日

日前,福山区民政局出台《福山区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制度》,将福山辖内城乡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且已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在福山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集中托养。

申请集中供养的农村困难家庭失能老年人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城乡低保对象、所在家庭没有脱贫能力、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或重度残疾的老年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经评估机构评估。

集中供养待遇方面,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标准与农村特困人员同等,包括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在申请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后,将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的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相关救助补贴资金进行整合,并用于集中供养资金,不足部分由政府兜底保障。

(邹春霞 张懿文 张烽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