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推进公益普法的路径研究

——以烟台市为例

2024年02月19日

□韩英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特色的普法已经走过了七个五年的普法历程,普法的定位、对象、内容、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普法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在,我们已经迎来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典型的政府推进的普法模式,这种普法方式有利于统筹普法资源,拓宽普法受众群体,广泛普及法律知识,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其弊端逐渐显现:政府单兵推进的普法缺乏与民众的有效互动,无法有效回应民众的参与权和认同感,难以真正满足民众真实、多元、具体的法治诉求,普法的实效大打折扣。

普法本身是直接面向社会的公益性事业,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加快推动公益普法,构建大普法、大联动格局,才能打破主要依靠国家机关普法的格局,更好提升普法的质量和成效。公益普法能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群体优势和民间力量,满足民众真实、多元、精细的法治需求,从而实现普法的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的要求和目标,不断提升民众的法治素养,对于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科学统筹,推进全媒体公益普法“广覆盖”

力促精准化公益普法产品供给。信息传播活动一头连着传播者,一头连着受众者。法律信息传播者的任务不仅是发布信息,而且要努力让受众者更好地接受法律信息。因此,公益普法在强调传播者能动作用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受众者。这就要求全媒体时代下公益普法要走好群众路线,充分运用新技术探寻不同人群的法治需求,倾听群众心声,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公益普法内容量身定制、精准投放,鼓励开发短视频等个性化普法产品,引导优秀自媒体创作公益普法精品,提高公益普法产品供给质量和效果。

打造全媒体公益普法传播矩阵。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舆论引导力强的优势,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在传统媒介上大做公益普法新文章。利用新媒体受众范围广、交互性强、参与度高、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延伸公益普法触角,最终形成“声、屏、报、网、端、微”的全领域、多维度、立体式的全媒体公益普法矩阵,全方位展现公益普法新成效。

联动赋能,构建零距离公益普法“大格局”

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普法矩阵,全“面”辐射。充分运用新媒体传播快、覆盖广、成本低的优势,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融媒体中心,加强市县联动共建,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公益普法矩阵,形成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实现普法信息融通汇聚,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

聚合多方公益普法宣传资源,以“点”引领。一支主力队伍。整合各级政法部门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司法部门的工作力量,根据各自业务范畴开展专项公益普法工作。一支志愿队伍。鼓励社会组织、普法志愿者积极参与精准公益普法,动员法学院师生、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媒体从业人员、社区居民等结合自身职业特点积极参与公益普法志愿服务。

创新方式,开辟全方位公益普法“新模式”

从灌输式到互动式的跃升。一直以来,普法更多的是由政府部门自上而下进行的灌输式的宣教,这种宣教给人以枯燥刻板的印象,往往事倍功半。只有坚持效果导向、需求引领,促进单向灌输式传播向互动参与式传播转变,才能增强受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将互联网作为公益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和变量,定期组织、实时推广网络公益普法,加大开展网剧普法、网上竞答、优秀公益普法作品网络评选等活动,形成法治需求与公益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让人民群众在互动中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由教条式向体验式的发展。普法工作不只是以语言的形式向民众传播法律知识、解读法治内涵,更需要在法治实践全过程同社会公众保持良性交互。而体验式公益普法则是实现法治活动与民众交互的重要方式,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领域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利用VR技术、裸眼3D等高新技术,将法律互动从平面延伸到3D,提升公众的体验感。要通过建设法治文化体验馆、法治情景模拟馆、宪法宣誓体验馆等场所,在体验中传播法律知识,在活动中感受法治魅力,在演绎中内化法治理念。

强化评估,跑出新时代公益普法“加速度”

丰富评估手段与方式。重视评估测评与验收,制定《烟台市公益普法效果评估指标体系》。成立评估小组,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进行公益普法效果量化评估,统筹自查评估、实地评估、公民法治素养测评和第三方评估等多种评估方式。

注重结果运用与优化。要及时公布评估结果,发挥评估结果的“指挥棒”作用,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及时反馈,补齐工作短板,逐一查漏补缺,全面整改到位。同时,充实完善评估体系,不断优化评估机制,真正发挥好以评促改、以评提质、以评增效的作用,努力提升公益普法工作质效。

(作者单位:中共烟台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