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未经检验锅炉 一企业被处罚

2024年02月27日

龙口市一食品生产企业因使用的锅炉未进行检验,被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并予以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龙口市某水产公司使用的一台锅炉无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整改,并对其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丁怀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