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选取3000家,集中优势资源支持

2024年03月21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苗春雷)3月13日,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烟台市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快速健康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发展农村特色产业的龙头,也是观察乡村产业振兴的窗口。烟台市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8万余家,入社成员达62万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称号的有700余家。《意见》明确了烟台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同时,部署了四大行动——

实施“分类提升”行动,推进分类施策、共同提升。按照合作社目前发展状况或所处发展阶段,把全市1.8万家合作社分为“示范引领类”“潜力突破类”“规范提升类”三类。“示范引领类”合作社重在鼓励其巩固和创优,持续增强服务带动能力,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大的跨越;“潜力突破类”重在支持其发展和壮大,健全其运营机制,完善生产要素供给,使生产潜力得到充分释放;“规范提升类”重在引导其优化和整合,注入发展动力,让其重新焕发生机活力。

实施“脱颖三千”行动,推进重点突破、梯次培育。在全面落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同时,从三类合作社中各选取1000家左右、合计3000家左右合作社,集中优势资源予以支持。通过重点打造,1000家示范引领类合作社中,省级以上示范社达到300家以上;1000家潜力突破类合作社全部获得示范社称号;1000家规范提升类合作社全部晋级到潜力突破类。

实施“百员带千社”行动,推进创新服务、精准辅导。进一步补充合作社辅导员队伍,使全市合作社辅导员数量达到300名以上,按照1名辅导员指导10家合作社的比例,加大与3000家重点合作社的有效对接力度,辅导员采取定期走访、上门指导、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辅导服务工作,对了解到的合作社诉求“符合政策立即办、上级审批陪同办、存在难度争取办、权限不足协调办、跟踪服务主动办”。

实施“百佳示范”行动,推进典型立标、正向激励。进一步挖掘烟台市农民合作社的经营模式,总结提炼100个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服务能力强、带动效果好、可以复制推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让农民群众照着学、跟着干,吸引更多的、有意愿的农民加入合作社,形成“户转场、场入社、社联合”的多种联合合作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