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位俩车主,这个笑话不好笑

2024年03月22日

姜春康

据本报“烟台民意通”专栏报道,读者徐女士反映,她在小区物业处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可是没过多久却被告知,这个车位已经有了主人,物业要把徐女士购车位的钱退给她,或者让她加钱重新购买另外的车位。徐女士的困境,暴露了管理混乱、不负责任的物业公司在小区管理中的荒谬之处。

第一,物业公司的不作为和管理疏忽在这起事件中非常明显。开发商将车位抵押出去,没有及时备案,物业竟然不知情地将这个车位又卖了出去。这种草率和疏忽是不可接受的,物业公司的职责是管理和维护小区设施,他们明显未能做到应有的谨慎和细心。

第二,物业公司的处理方式让人感到无奈。问题曝光后,他们不但没有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还试图将责任推给徐女士,要求她重新选择车位或加钱购买内部员工车位。这种草率和不负责任的态度让人气愤,明显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不负责任。

再者,这起事件暴露出小区物业管理的混乱,“一个车位两家车主”的尴尬局面是物业工作不到位和缺乏监管导致的,这不仅损害了业主的权益,也让小区管理显得混乱不堪。

最后,这起事件应该引起相关部门和业主的警觉。管理不善和不负责任的物业公司不应该继续得过且过,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确保他们履行职责。业主们需要更加警惕,不仅仅是在购买房产和车位时,平时也要积极参与小区管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车位两车主,不能只当笑话看。保障业主的权益,需要的是实打实的行动,而绝不是“高高挂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