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全面启动镇街赋权试点

2024年06月19日

6月7日 ,栖霞市召开赋予镇街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部署会议,6个市直部门与14个镇街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全面启动实施镇街赋权试点工作。

作为山东省赋予镇街行政执法权试点之一,栖霞市深入论证、积极探索,研究出台了《栖霞市开展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将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6个部门80项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授权镇街行使,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对外开展执法工作,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难题。

栖霞市以试点为契机,大力推动执法资源、服务、管理下沉镇街。组好镇街执法队伍。设立镇街综合执法队,镇长(主任)直接分管,配备队长一名、副队长二至三名,核定事业编制不少于10名,实行专编专用。市直部门执法队伍90%以上执法力量下沉执法一线,切实充实镇街执法力量。加强派驻机构管理。出台《关于加强镇街对派驻机构和执法力量统筹管理的实施意见》,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人事管理、组织关系、考核评价等权限下放镇街,考核权重提升到60%,确保镇街对下沉人员能调得动、用得好。强化执法规范建设。完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实行规范标准、硬件设备、执法程序、业务培训“四统一”,提升镇街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杨蓬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