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以严明的工作纪律干事业

2024年06月24日

王本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严明纪律规范党员、干部履职用权。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铁的纪律锻造“钢筋铁骨”,以实际行动护航干事创业“行稳致远”。

以担当之魄扛起“肩上之责”。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淡化、贯彻执行不严。比如,有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新官不理旧账”,对历史欠账、遗留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还有的热衷当“太平官”“老好人”,拈轻怕重、得过且过。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终身课题,在常学常新、细照笃行中知责明责、守责担责,持续激发想担当、敢担当的主观意愿,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要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主动投身改革创新最前沿、经济建设主战场、基层治理第一线,顽强拼搏、奋勇争先,接续奋斗、善作善成,方能在经历“风雨”后看见“彩虹”,在解决“旧账”中建立“新功”。

以公正之念用好“手中之权”。公平正义是权力使用的根本标准,权力是国之公器、来自人民,姓公不姓私,为民不为己。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有外国记者问毛泽东同志:“你们办事,是谁给的权力?”他回答:“人民给的。如果不是人民给的,还有谁给呢?”揆诸现实,无数落马者的教训无不警示我们,滥用手中权力作威作福、谋取私利只能害人害己,说到底,是忘记了权力的来源和属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权力观,时刻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搞清楚、弄明白“权力从何而来、权力为谁而用”,打牢为民用权的思想根基。权力既是“试金石”,也是“双刃剑”。要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自觉秉公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尽责用权,明晰权力边界,强化权力制约,不碰“红线”,不闯“雷区”,坚决杜绝违规干预插手行为,真正以严明的工作纪律规范履职用权。

以规矩之戒绷紧“心间之弦”。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党员干部要从内心深处树牢纪律规矩意识,绷紧“思想弦”,戴好“紧箍咒”,筑牢“防火墙”,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办事、按照组织程序办事、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折不扣履行好保密、出国(境)、如实报告等有关规定。纪律规矩无小事,作风建设在路上。要时刻保持“偏毫厘不敢安”的严谨细致和“祸患常积于忽微”的警醒警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善于从公务用餐、公文用纸、办公用电等小事小节入手,带头厉行节约,从严监管教育,付诸行动、久久为功,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越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越是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切实守住廉洁从政的底线。

以务实之风行稳“脚下之路”。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历史反复证明,优良的工作作风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实践也一再证实,任何人妄图“走捷径”,结果必然“栽跟头”,热衷搞“面子工程”,最终只能“自毁前程”。党员干部要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在抓工作、作决策前迈开步子、沉下身子,经常深入一线察实情、谋良策、解难题,防止因层层加码、机械执行致使基层压力“超载”。要大力发扬埋头苦干、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自觉当好狠抓执行、履职尽责的“施工队长”,多拿“图纸”进到“现场”,多用“实绩”代替“痕迹”,多以“表率”落实“表态”,身体力行、冲锋在前,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自觉摒弃讨巧、作秀、浮躁等不良心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而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作者单位:烟台市福山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