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书不能走绿色通道

烟台试行“信易登”不动产登记信用管理制度

2024年06月24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周宓) 记者昨日从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信易登”不动产登记信用管理制度从6月下旬已经开始试行。使用“假材料”“假承诺”、冒名顶替申请登记等行为,将不再享受不动产登记领域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上门服务、绿色通道、企业服务专窗和即时办结等便民利企服务,申请的登记事项按国家规定的最长办结时限内执行。

哪些行为是不动产登记失信行为?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持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身份证明材料、法律文书、公证书、税费缴纳证明、购房证明、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规划建设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虚假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故意隐瞒事实导致具结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冒用他人身份申请不动产登记及相关业务的;采用虚假证明等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的;告知承诺制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恶意虚假承诺,造成承诺事项与事实不符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不动产权益等行为;其他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失信行为,均在“失信”之列。

按照失信情节严重程度,不动产登记失信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有效期限为二年,一般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有效期限为一年。在“信易登”不动产登记信用体系中被认定为失信主体的,同时失信主体的失信信息将同步推送至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