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2024年06月28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6月27日上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东山宾馆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秀香,副主任刘洪波、潘士友、刘森、李胜刚、陈洪军,秘书长王玉琪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张志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晓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等列席会议。朱秀香、陈洪军分别主持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烟台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烟台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经过审议,会议对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评议,表决通过了《烟台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若干规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对《烟台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对《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草案)》作进一步修改,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并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