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

2024年07月02日

柏川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编《分则》共106条条款,以“六大纪律”为全体党员干部设规立矩,为党的事业提供严明纪律保障。按照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广大党员必须逐条学习、准确把握,深刻理解六大纪律的核心要旨“是什么、为什么”,深刻认识“什么不可为、 应该怎么做”。

“六大纪律”是党员言行的具体准则和标尺,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可碰触的“高压线”。政治纪律在“六大纪律”中居于统领地位,是决定党员干部是否遵守党的纪律的“定盘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党员干部在思想、言论、行为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事关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的重大原则问题。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有组织的队伍,严密的组织纪律是党的力量所在。民主集中制是组织纪律的核心,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全体党员要坚决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服从组织安排,执行组织命令,始终对组织负责。廉洁纪律框定了公与私、权与利的边界,是党员干部的生命线。党员干部要把廉洁作为人生底色,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绝不以权谋私、以权谋利。脱离群众是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威胁,群众纪律是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处理党群关系的行为准则。工作纪律规定了党员干部“手里权”与“肩上责”的关系问题,履职尽责是党员干部的义务,滥用职权危害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工作之外的行为准则,生活无小事,放纵的生活作风、不正的家风往往能够断送党员干部的事业。

“六大纪律”是引领党员干部“怎么做”“往哪走”的标杆和旗帜,是模范党员的“写实照”,是争先创优的“风向标”。全体党员要对照《条例》中“六大纪律”的要求,从细处照、实处找、深处剖,判断自己是否具备党员应有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首先看是否能够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在思想上、言论上始终拥护党的纲领路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引,表现出良好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还要看是否能够时时处处恪守组织原则,服从组织安排,执行组织命令,严肃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是否能够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出实绩;是否能够做到清廉朴素,始终用“三个务必”严格要求自己,始终用廉洁自律要求亲人友人。基层党组织可以依据《条例》内容,从政治素质、担当精神、实干成绩、攻坚能力、抗压性等方面,形成“胜任素质清单”,以纪律教育树立良好风气。

“六大纪律”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把“戒尺”,是管党治党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一方“宝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六大纪律”是一个相互联系、难以割裂的整体,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众多案例证明,党员干部的腐败堕落往往起于某项纪律的破防。为此,新修改的《条例》增加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措施,充分体现了防微杜渐,治在未病之先。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条例》第四条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充分体现了把“严”的精神一贯到底,让铁的纪律“长牙”、发威。“六大纪律”作为纪律审查的标准,在此次修订中,全面体现了“全面从严”的总基调,充分释放出“越往后越严”信号。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学习党纪、敬畏党纪、遵守党纪,广大党员要做到知止知行,把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全体党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