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规守纪严党性,做合格共产党员

2024年07月02日

李巍

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全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学党纪是党员干部终身的必修课,必须坚守绝对忠诚,将其视为生命线。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是净化党风、严明党纪的内在依据。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从根本上说都源于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丧失。严守党纪就是要严守党性,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心底无私、真诚奉献”,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务实精神。党员干部要将学好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加强学习,在深入阅读中琢磨“要义”,在深刻领悟中汲取“精髓”,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认识自身所肩负的重要责任与使命。要严格整改,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在学思践悟中增强纪律性。

知党纪是遵规守纪的前提,必须铭记行为红线,将其作为自我鞭策的座右铭。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干部要弄明白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做到心中有责,对于该干的、必须干的,不仅要办好,更要办实;更要知道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做到心中有戒,不该伸手的坚决不碰,勇于带头向违纪行为说不。要保持敬畏心,在铭记党纪中锤炼党性。“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党员干部只有对权力有一种敬畏,对法纪有一种敬畏,才能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同时,要将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以党规党纪为镜,检视自身言行,确保不越雷池一步。

明党纪是增强规矩意识的基础,必须保持作风正派,将其作为一心为民的风向标。学纪、知纪是内化于心的基础,接下来就是要明纪,形成方向明确、是非明辨、公私分明的办事准则。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依据,只有把这个依据掌握住了,才能正确开展工作。党员干部要掌握并牢记党的纪律规矩,将其作为心中的“紧箍咒”,时刻提醒自己要明纪律、不逾矩,从而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做到问心无愧。要通过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纪律规矩的重要性,明白违反纪律的严重后果,从而不断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对违纪行为要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树立铁纪威严的“硬形象”。

守党纪是担当有为的成事之基,必须坚守清正廉洁,将其作为干事创业的护身符。守牢底线是党员干部的基本操守,坚守底线必须顾大局、识大体,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常修为官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实为人根本。扛起政治责任是党员干部的职责使命,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带头执行和维护法规制度,把党纪国法、制度规矩作为行动的标尺,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公开透明地履行职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持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应有的政治品格,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勇于担当作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面对诱惑、陷阱时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楚、生活上清白的廉洁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