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农科院育种专家刘维正选育的小麦新品种使用权以100万元转让——

老处长签来新合同

2024年07月04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苗春雷 李仁)“既有‘面子’又有‘里子’,科研人员越来越受尊重了。”昨日上午,烟台市农科院小麦育种专家刘维正签下新品种使用权转让合同后说,还有11个月就要退休了,没想到又赶上一波改革红利。

刘维正曾任烟台市农科院科研处长18年。他选育出三个小麦新品种,昨天转让的,正是他最后一个未转让的品种“烟农919”。

按照院里的激励政策,成果转化净收益的70%可用于团队人员分配,且可分配收益中主要完成人的奖励不低于50%。这意味着,刘维正可得到一笔不小的收益。

“收益还是其次,重要的是科研成果得到认可。”他说。

入职38年,刘维正经历过院里的低谷期,也参与过院里的体制改革,对这些年的变化感受颇深。

回顾当年,因为落后的体制机制,科研人员空握多项成果,却无法走出实验室、实现产业化,只能想方设法搞创收、挣经费。

1994年,《烟台日报》记录了他们的尴尬处境:大豆研究室主任刘明春历经十年选育出“鲁青豆1号”,因缺少科研经费,只好带两位助手生豆芽、卖豆芽。几天下来卖出60斤,一斤才挣1毛钱……

2000年后,烟台市农科院出台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管理相关政策。几年间,“烟农19”“烟农21”“烟农999”等一批小麦新品种从试验田走向大面积推广。尽管人员奖励比例仅有净收益的20%,但大家尝到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甜头。

不过,这些转让的品种大多来源于小麦领域,更多学科囿于传统思想观念,存在市场导向不明确、科研和产业衔接不畅通等问题,亟待突破。

2019年,市农科院启动了以市场为导向、以激发创新活力为目标的体制机制改革——

修订岗位目标责任制分类考核办法,让科研人员可以心无旁骛、潜心钻研;

出台农业系列职称申报推荐办法,将量化赋值应用到职称评审推荐中,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

修订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管理办法,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更好推动科研对接产业、成果对接市场。

改革激发出全院的创新热情。2022年、2023年,“金阳蜜珠”樱桃番茄、“烟金蜜”苹果等新品种先后走向市场。

今年以来,“仙子小髻”等蝴蝶兰新品种及“香妃”“樱妃”大樱桃新品种接连转让,实现了烟台种业创新的突破。

“我们的新品种百花齐放,年轻人你追我赶,创新氛围浓厚。”作为一名老科研人员,刘维正的眼里,看到了种业振兴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