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近200艘海蜇专项捕捞渔船满载返港——

海蜇大丰收

2024年07月17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宋晓娜 通讯员 姚洪涛 摄影报道)产量高,个头大,今年的海蜇又丰收了!7月16日早上8点,龙口市南渔港码头,开赴指定海域的海蜇特许捕捞渔船满载着丰收的喜悦陆续返港。

随着一艘艘海蜇捕捞渔船的回港,龙口南渔港码头迎来了自伏季休渔期以来难得的热闹场面,捕捞海蜇的渔船刚一靠岸,渔民们就抓紧时间卸货、称重。

“今年的海蜇个头大啊,每一个都得有10斤左右。政府每年都在海上放流海蜇苗种,再加上这段时间又刚好是休渔期,资源保护得好,产量就高了。”首艘返港渔船船长刘启友高兴地抬起装满海蜇的筐,脸上满是喜悦。刘启友告诉记者,为了迎接今年的海蜇捕捞季,他提前好几天就开始修补渔网等作业工具。7月15日中午12点,他们从码头准时出海,第二天早晨顺利返港。

龙口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有关负责人姚洪涛介绍,今年,龙口市共有25艘渔船办理了海蜇专项捕捞许可证。从海蜇捕捞首日的情况来看,今年捕捞上来的海蜇伞径普遍较大,比往年有所提高,平均下来,每艘渔船差不多收获8000斤的海蜇。

海蜇量多、体大,也折射出烟台持续开展的增殖放流、保护海洋生态已见成效。近年来,龙口市海渔局聘请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和热心市民组成的“社会义务监督员”对增殖放流各环节贴身监督,严控廉政风险点,确保放流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先后放流各类苗种1.43亿单位,推动海洋资源持续丰富。同时,因地制宜,科学选定适宜当地海域生长的中国对虾、海蜇、梭子蟹等作为放流主品种,从回捕情况看,增殖放流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在烟台,每年七、八月份,渔民们便会迎来海蜇的捕捞期,这也是休渔期内能吃到的为数不多的海捕海鲜,丰富了市民们的餐桌。这个时候,饭店里“点击率”超高的海鲜就是海蜇汤,炎炎夏日,吃上一碗清凉爽口的海蜇汤,滨海城市独有的那份凉爽瞬间沁入心底。

据悉,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通知要求,今年烟台市所属的海阳、蓬莱、龙口、莱州四个沿海区市近200艘刺网捕捞渔船申请办理了海蜇专项捕捞许可证。其中,渤海海域的蓬莱区、龙口市、莱州市将于7月15日至7月30日开捕;黄海海域的海阳市将于7月20日至8月4日开捕。

按照山东省海蜇专项捕捞管理规定和要求,海蜇专项捕捞渔船在35°00′N—38°30′N之间的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以内山东省管辖海域实施海蜇专项捕捞,专项捕捞期间对其他渔获物的兼捕率不高于15%。我市将对海蜇专项捕捞渔船实行标识管理,在港或出海作业期间均需悬挂特制标志旗;海蜇专项捕捞渔船需严格执行定点上岸、进出港报告和登记、限额捕捞等各项规定和制度;渔船航行、作业期间必须全程开启定位设备。

海蜇专项资源开捕后,市级及相关沿海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将安排渔政船伴航执法,对无专项证捕捞、使用禁用渔具、改变作业类型及违反网目尺寸有关规定、不按规定记载上报渔获物及转载情况、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等行为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