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院民一庭副庭长于慧——

法治匠心,淬炼专家型法官

2024年08月09日

怀揣法官梦想,2008年从南开大学毕业,烟台中院民一庭副庭长于慧便踏上了民事审判之路。16年来,她始终坚守审判一线,主动担当作为,成为领导和同事们眼中的专家型法官。她多次荣获烟台市委组织部嘉奖,2022年被烟台市委组织部荣记三等功,2023年获评全市法院先进个人。

不忘初心 做一名人民的好法官

在于慧的内心深处,为民是司法的宗旨。在工作中,她始终坚持不忘初心,司法为民,严格要求自己,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2013年以来,于慧就负责审理建设工程纠纷类案件。此类案件具有专业性强、涉及标的额大的特点,如何妥善协调处理民生、经济和社会稳定是她在办案过程中经常面临和思考的一个问题。在审理某涉军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涉及标的额过亿元,处理不好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面对这起“硬骨头”,于慧受理案件后抽丝剥茧,层层梳理法律关系,迅速确定双方争议焦点,多次向烟台市委汇报案件症结,勘验现场并到市规划局了解案件情况,协调上级部队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20余次。

虽然最终未能达成和解,于慧综合案件证据,严密论证和说理,加班加点精心打磨了长达100余页的判决书。她的努力最终取得了理想的效果,当事人主动履行了判决,有效减少了双方的损失。于慧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誉,并获得相关部门的书面表扬。

如我在诉 “慧心”润“法心”

“于法官,谢谢你帮我们解决了20多年的纠纷,谢谢中院为我们忙前忙后!”在一起调解案件中,签署完调解笔录后,双方当事人都向于慧表达了感激之情。

2002年12月,徐某与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届满后,因双方对装修补偿和服务费未达成一致,庭审后双方言辞激烈,徐某拒绝搬离房屋。于慧意识到,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看似普通,但一纸判决并不能真正解决纠纷,背后涉及执行及社会稳定等问题。在深入了解承租人诉求后,通过面对面多次调解,最终促使承租人主动搬离租赁房屋,出租人亦给予一定补偿,僵持多年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民事纠纷无小事。”这是于慧时刻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还应该有温情的底色。作为一名民事法官,于慧始终注重把关爱、理解和体恤融入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努力做到实质性化解矛盾。一声声感谢,一张张笑颜,是对于慧耐心认真办案的认可。于慧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以“慧心”润“法心”,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胸有丘壑 争做专家型法官

“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在审判工作一线,于慧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提高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为了成为审判业务的行家里手,于慧时刻关注案件的前沿动态,并利用业余时间翻阅相关书籍和典型案例,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汲取精神食粮。

多年来,她坚持将司法调研和审判工作相结合,形成一系列优秀调研成果:2022年撰写的案例分析《烟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海阳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获得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优秀奖;2022年撰写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五个一百”活动典型案例评选中获奖;2023年撰写的裁判文书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获二等奖,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并先后两次被授予中国法院网“优秀直播法官”,获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五个一百”活动先进法官等荣誉称号;2023年被列入全省法院建设工程审判专家库成员。

十余载司法为民之路,于慧始终怀揣那份执着与热爱,用细心和执着诠释着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责任和担当,用过硬的业务能力和对法治事业的热爱,守护天平。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