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14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烷-二氧化碳联合重整工业化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调查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甲烷-二氧化碳联合重整工业化试验项目
项目选址:山东省烟台化工产业园
项目概况:建设一套甲烷-二氧化碳联合重整工业化试验装置,项目利用二氧化碳放空气和天然气,通过联合重整生产合成气,生产规模为260Nm^3/h(CO+H^2)。相关供热、供水、供气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均依托万华已有设施。
二、公众咨询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35-3387629
电子邮箱:272754602@qq.com
评价机构:山东纵横德智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城区雪山路258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31-83130038
电子邮箱:lwj@zhdzec.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查阅期限为环境信息公开后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后以电话或者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
查阅简本网络链接:https://www.whchem.com/cmscontent/1567.html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万华周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望广大居民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附: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www.whchem.com/cmscontent/1567.html),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相关环境影响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您可以将意见反馈给我们,请您提供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意见以及环保部门核查。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