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表彰优秀教师540名

从事教学一线工作五年以上,无师德失范和违纪违法等问题

2024年08月23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李京兰 通讯员 卢鹏 王莉)在第40个教师节到来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山东省优秀教师,全省共表彰优秀教师540名。

评选表彰通知规定,评选范围是指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即具有符合规定的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已获得“山东省优秀教师”表彰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基础教育领域、职业教育领域、高等教育领域均有不同要求,不过均要坚守教学一线、教学贡献突出。从事教学一线工作五年以上,中小学教师近五年平均课时量须达到省定最低课时量标准,高校教授近五年应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且每年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获得2次优秀等次,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的教师优先推荐。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选推荐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坚决不予推荐,确保推荐对象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特别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倾斜,要向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倾斜,要向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确保优秀教师覆盖群体全面、结构均衡。符合评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校级领导以及中小学学校研究确定兼职管理工作的专任教师推荐人数不超过各市推荐总名额的20%,其中学校校级领导不超过10%、正职不超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