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一日伏季休渔结束

烟台3787艘海洋捕捞渔船可出海捕捞

2024年08月30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姜晓 通讯员 周可明 高立平)昨日,记者从市海洋渔业部门获悉,按照农业农村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政策规定,继8月20日12时,烟台市沿海区市核定为小型张网(坛子网)类型的163艘小型捕捞渔船结束伏季休渔后,我市刺网、拖网、围网等3624艘其他捕捞渔船于9月1日12时起,也将全部结束今年的海洋伏季休渔,可以依法依规出海捕捞生产。

自今年5月1日伏季休渔以来,烟台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第三支队、维权支队、海警、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坚持海陆统筹,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规定,确保全市伏季休渔秩序持续稳定向好。截至目前,全市陆地出动渔政执法人员7867人次,检查渔港码头4538个次,检查渔船12946艘次,检查市场233个次,检查船舶修造厂点79个次;海上出动执法人员5721人次,出动渔政船1434艘次,航程2.3万海里,检查渔船3650艘。全市渔业部门共立案查处违规船艇163艘,罚款134万元,没收违规网具4285盘,清理涉渔“三无”船舶49艘,伏休“清网”行动中共清缴非法流刺网11万米、“地笼”618顶。

开渔之前,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组织沿海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了捕捞渔船逐艘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捕捞渔船安全、救生、通导、消防等设备配备与可用情况,特别对核载10人以上渔船实施全覆盖检查,确保渔船适航、船员适任、生产安全。

全市广大渔船的船东、船长、船员,出海作业渔船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渔船证书证件,并按要求配备适任船员、船舶标识、救生消防设备、号灯号型等;要求渔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保证通导设备持续开启,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或隐患整改未完成的渔船坚决不允许出海作业;出海作业时按要求规范填写渔捞日志,通过“渔港通”系统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告制度等。

下一步,全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同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直属支队联合海警、公安、海事等相关涉海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海陆执法,强化渔港码头和海上渔场渔业生产秩序监督检查,对违反渔具最小网目尺寸规定、使用禁用渔具渔法、擅自改变作业类型或作业方式、不按照规定开启通导设备、违规跨界生产作业、使用涉渔“三无”船舶作业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保障我市海上渔业生产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