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法官王梓晴——

化解纠缠12年的工伤纠纷

2024年08月30日

“在您的努力下,对方终于同意调解并且及时给付到位,我们终于拿到拖了12年之久的工伤赔偿款,真的非常感谢您……”收到当事人小沙的这封感谢信,芝罘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法官王梓晴感慨万千,她深知作为一名法官,如何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以当事人能感觉到的方式、能听得进去的语言、能体会到的温暖,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才是每个法官在职业生涯中需要不断去学习和研究的终极课题。

工伤认定之路,一波三折

2012年5月的一天,家住乳山的来烟务工人员小沙,在到达指定家装施工现场准备进行铺砖作业时,不慎踏空跌落到3米深的地下室,导致腰椎爆裂骨折并截瘫,被鉴定为二级伤残。住院治疗期间,小沙多次要求雇佣其工作的烟台某建材有限公司兑现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可该公司却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

事故发生后,小沙曾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建材公司在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存在劳动关系,该仲裁部门裁决驳回了小沙的仲裁申请。无奈之下,小沙将公司诉至法院。但因被告公司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且未与小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小沙的工伤认定第一步——劳动关系确认之路困难重重。为此,双方先后历经仲裁、诉讼,法院结合各项证据认定双方存在较为长期、稳定的用工关系,依法判决支持了小沙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请,小沙终于顺利拿到了工伤认定书。但被告公司又就工伤认定书提起了上诉。从事故发生至今已12年多,该案历经一审、二审、重一审、重二审、行政诉讼一审、二审,两次鉴定,终于认定小沙在工地发生的事故构成工伤。

现在,双方又因工伤赔偿金额问题产生争议。小沙再次向劳动仲裁部门提交仲裁申请。经劳动仲裁,裁决被告公司需就工伤保险待遇承担赔偿金额共计50余万元。但被告公司始终不认可与小沙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又将小沙诉至芝罘法院。

拖了12年,未拿到工伤赔偿款

今年4月,该案立在了王梓晴名下。在翻看过往案卷时,她意识到该案过程的曲折。一方面,长达12年多的纠纷让小沙及其家庭一直处于困境之中,小沙因为腰椎截瘫坐上了轮椅,其妻子因此事不堪重负选择了离婚,留下年纪尚小的孩子需要其照顾。多年的官司缠身,更是让小沙身心俱疲,苦不堪言。

另一方面,原告烟台某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资本100万元的小微企业,虽然对小沙的事故也很痛心,但是该公司始终坚持认为和小沙之间只是一种“包活儿”的关系,双方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本身难以负担50余万元的赔偿责任。虽然本案仲裁过程中也进行了调解,但由于当时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分歧较大,未能调解成功。

“如果还是继续判决,对双方都是一种消耗,该案也无法因一纸判决而真正终结。”在了解了双方的难处之后,王梓晴还是试图通过调解以更好地化解双方长达十余年的矛盾。

全力调解,终于解开了疙瘩

一方面,王梓晴向烟台某建材有限公司释明,根据现有的证据以及法院判决和行政判决,法院很大程度还是会支持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该公司的抗辩理由并不成立,一直起诉拖延时间也不会改变赔偿的事实。此外,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个合适的调解方案,比一纸判决更能让公司“喘口气”。

另一方面,她同情小沙的悲惨遭遇。若本案继续审理,一审判决后很可能会经历二审,要拿到赔偿款还要等。建材公司短期内无力支付大笔赔偿款,如若强制执行甚至可能导致该公司无力继续经营,届时可能履付时间更加遥遥无期。如果能达成合适的调解方案,公司愿意付款。

为能高效解决该案纠纷,她在两次开庭的时间上也花了一些“小心思”,尽量让两次开庭间隔时间较短,让原告公司意识到即使是拖延赔偿时间也拖不了很长了,尽快达成调解才是“正解”。

最终,在今年6月底,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一场历经12年多的工伤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樊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