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年09月21日

烟台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烟台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作为进德小区(位于四马路39号、40号、72号、74号、75号、76号、97号、98号部分房产共47套)的开发建设单位,一直不履行为项目购买方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或拒不配合业主办证。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告知烟台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立即办理项目分户登记手续,履行办证义务。如仍不履行,我办将依文件规定代替烟台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申请办理相关登记,由此产生的各类责任及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税费、罚款、欠款等)均由烟台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