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走心”感谢信 送给“用心”执行人

高新区法院执行局获赠锦旗和感谢信

2024年10月18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袁传文)“特别感谢烟台高新区法院执行局的黄法官,本来我对要回钱来都不抱希望了,是高新区法院干警的用心和努力,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近日,烟台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收到了申请执行人王某某送来的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信中对执行干警的敬业精神和担当作为给予了充分肯定。

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23年在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并依法判决。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4年7月,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局干警通过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该院多次电话传唤被执行人,其以不在家为由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又多次到被执行人居住地进行财产调查,经了解,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拆迁补偿房产(已卖给许某,但未交付),经调查许某购买的房产剩余尾款12.5万元未付。执行干警立即对该债权及房产进行查封,同时利用休息时间值守在被执行人于某某家门口。通过几次的蹲点守候,终于找到于某某,并将查封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送达至被执行人于某某,督促其自动履行。但被执行人于某某仍拒绝履行。执行干警分析,该案件如果强制执行拍卖房产得不到有效的解决,若许某能够配合执行,案件可能很快执行到位。因此,执行干警说服许某,最终许某与于某某到高新区法院达成调解,许某替被执行人履行了到期债权。被执行人也将房子腾迁,执行款顺利给付申请执行人。

案件圆满解决,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写下感谢信,并将一面锦旗送交到执行干警手中。民生无小事,一封真挚的感谢信背后蕴藏着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高新区法院将始终牢记公正司法初心,勇往“执”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