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邻居生怨气 27天调解聚和气

芝罘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侵权纠纷

2024年10月18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樊依)近日,烟台芝罘区法院只楚法庭凝心聚力,成功调解一起因宠物伤人引发的侵权纠纷,解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让邻里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被告葛某当场履行赔偿义务。

原告孔某与被告葛某系同楼邻居。今年6月的一个清晨,孔某在等待电梯时,葛某饲养的狗从电梯中突然蹿出,自己被狗咬伤,然后自行到医院注射狂犬疫苗。孔某称,在注射第二针后身体出现诸多不适并住院,前后花费数千元。事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孔某遂将葛某诉至芝罘法院,要求葛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六千余元。

只楚法庭于9月初受理案件后,法官助理认真阅卷审查。案件标的虽不大,但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邻里关系,她第一时间确定工作思路,一方面与原、被告沟通,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双方主张,为解决纠纷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对证据进行梳理,引导双方提供全部证据。做好两项工作后,法官助理对双方又进行了初步调解,但并未成功。

此后,法官助理便尽快排期开庭。其间,原告申请调取证据。为查清事实,缩短审理周期,法官助理和法警配合到派出所、物业公司调取相关证据后,立即安排开庭。

开庭之前,书记员庭前准备交换双方证据时,先向双方当事人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相关规定及赔偿标准,但双方争执较大调解未成;庭审中质证阶段,承办法官又结合证据进行了分析,讲明事实及认定风险,双方态度略有缓和;之后承办法官就双方争执的受伤原因、用药合理性的鉴定问题向双方再次讲明鉴定的风险以及会给双方增加的鉴定费用,并帮助双方算好“经济账”和“邻情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各让一步。

经过承办法官不懈的调解工作,双方解决问题的态度逐步转变,都对数额作出了让步,并达成一致。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缓和,心结逐步打开。被告当场即履行了调解协议,支付了约定款项,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握手言和。

解决完已是晚上6点多,法警也一直在审判庭辅助,并将原、被告送出法庭。至此,经过只楚法庭27天的集体努力,该起纠纷产生的“怨气”经法院调解化为“和气”,矛盾得以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