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决定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清洁取暖改造

至后年底改造2.55万户

2024年11月11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张鑫 周晓炜)近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6年底,在市区禁燃区范围内实施清洁取暖改造2.55万户。

为进一步解决禁燃区范围短期内无法实施改造区域的冬季取暖问题,有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方案》此次针对城市禁燃区散煤取暖居民筹划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按照“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宜气则气”的原则,结合城中村改造工作开展,以集中供热改造和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为主要技术路线,五年内能够进行城中村改造的村居,按计划推进实施城中村改造;在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优先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延伸覆盖;在集中供暖难以覆盖的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因地制宜地推进电代煤、生物质成型燃料代煤、气代煤等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完成后将全面实现禁燃区清洁取暖改造应改尽改。

2020年12月15日,我市发布《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对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行调整,明确了禁燃区范围及高污染燃料类别,推进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淘汰、改用清洁能源和治理工作,支持引导禁燃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清洁能源,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