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发展有妙招

福山法院6天化解近300万元涉企纠纷

2024年11月15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陆慧)“没想到仅用了6天时间就把问题解决了,本想着还要等几个月的时间呢,真是方便省时。工程款第一时间履行到位,还节省了一大笔诉讼费,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纠纷解决后,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满意地走出法庭。

2013年8月,某建设工程公司与某科技股份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后,某科技股份公司仍欠付工程款280余万元。福山法院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专业化审判团队收到该案后,第一时间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此案为涉企纠纷,贸然判决可能会影响双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如果不及时解决纠纷,也会影响企业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基于上述考虑,福山法院决定先由该院原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法官、退休后返聘为专业调解员的薛梅从被告入手,开展调解工作。通过了解得知,被告认可欠款事实,双方一直在协商如何支付工程款。但原告主张的利息高达100多万元,被告没有支付能力。

随后,调解员找到原告,告知其按照合同约定主张100多万元的利息没有依据。同时,调解员还向原告讲明案件审理中鉴定、取证均需要较长时间。经过调解员几番耐心劝导,原告最终作出让步,表示可以放弃利息主张。

被告在得知原告让步后十分感动,当即表示要承担诉讼费和申请费,并且只要原告解封账户,立即支付欠款。下班后,原告突然电话联系调解员薛梅,询问能否沟通被告马上付款。因原告有一笔180万元的预付款,11月2日就到期了,无法按时履约将承担违约责任。

时间紧迫,薛梅立即为原、被告组建微信群,在群中提前商定调解协议内容。考虑到解封后银行系统可能有延迟,双方确定在11月2日上午11点来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员积极联系执行局,并于中午加班为企业解封,两个半小时后将180万元欠款履行到位。

此案用时6天,比预计判决结案用时缩短80多天,节约诉讼费2万余元,不仅帮助原告获得了宝贵的“现金流”,也避免了给被告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