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政府印发实施《专项规划》

2024年11月27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赵巍巍 通讯员 赵文琪)近日,栖霞市政府印发《栖霞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标志着栖霞市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专项规划》的编制以服务栖霞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牵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气象探测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从而保障气象探测资料的准确性和连续性。

《专项规划》明确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及要求,划定了保护控制范围,确定了保护期限,要求国家基本气象站控制区内高出观测场平面的障碍物任一点高度距离比小于1/10,日出(60°~120°)、日落(240°~300°)方向内障碍物遮挡仰角不大于5°,且四周障碍物不能遮挡仪器感应面。同时指出,各相关部门或个人在实施规划保护区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或其他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时,应以该《专项规划》为依据。对于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将依法处理。

《专项规划》的出台,为扎实推进栖霞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对提高气候变化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