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2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全百惠 通讯员 郝丽娜 谭乔木)“作为村级干部,要想自己‘清白’,首先就是要让群众‘明白’,大家要深刻吸取教训,手中有权也不要‘任性’,认真落实三务公开……”近日,在警示教育会上,开发区潮水镇纪委主要负责人向各村党支部书记作出强调。
“微腐败”看似微不足道,实则贻害无穷。去年以来,为进一步强化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管,切实提升村务监督质效,由该镇纪委牵头,会同党建、社会事务等部门全面梳理村级的权力事项,分层分类编制发放“小微权力”清单工作手册,明确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把“自上而下”的专项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相结合,形成内外监督的闭环链条。
该镇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把‘小微权力’清单更加具体化,列出村干部的3大类共59条主要权力,大到项目立项、承包和招标,小到户籍迁移、低保五保申请等,不管是干部用权,还是群众督权,都能一目了然。”该镇纪委结合实际给“小微权力”设置了固定清晰的“路线图”,规定了每个环节的操作标准、决策程序。
除了约束权力“治未病”,还要贴身监督“治已病”。作为预防和惩治“微腐败”的第一道防线,村级纪检委员能否精准发力至关重要。为此,该镇纪委在编发工作手册指导监督重点的基础上,还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联系重点村制度。
“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我们将不断强化对‘小微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用好用活区镇村三级监督力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该镇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