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
曲延科
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运动,是我们党在战争时期实现土地政策的一项战略任务,是领导广大农民进行的一场群众性的革命斗争。抗日战争时期,牟平县先后进行了两次减租减息运动,全面抗战胜利后,再次进行减租减息,同时全面深化土地改革,推翻了地主阶级,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运动,使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翻身做了主人,有力地巩固了新生的民主政权,支援了全国的解放战争。
抗战期间的减租减息运动
1941年1月,牟平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3月,牟平南部第八、九、十区全部和六、七区南部划归新成立的牟海县(1945年1月改称乳山县),牟平调整为8个区。新区划定后,成立了除八区(县城驻地)外的7个区公所,全由共产党员担任区长,接着开始改造乡、村政权,成立了各级群众抗日救国组织。从此,牟平有了自己的根据地。至1941年7月,根据地有8个区、63个乡、815个村,辖区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57.1%,根据地人口1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1.3%。
其时,抗战正处于最艰难的阶段。日军与驻牟平的国民党顽固派得知我主力部队已撤走,向我根据地发起猖狂进攻。至1941年底,根据地面积缩小到只占全县面积的38.7%。为了保卫胜利果实、发展生产、巩固新生的民主政权,牟平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北方局关于《对目前冀鲁豫工作的指示》精神,一边领导根据地人民针锋相对地反“扫荡”,一边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减租减息运动,拉开了牟平县土地改革运动的序幕。
抗战初期,牟平县共有89万亩土地,约40万人口。占总人口23%的近10万名贫雇农,只有8万余亩土地,占总耕地的9.5%,人均只有0.84亩地;而只占总人口3%的13000个地主,却拥有88000余亩土地,接近总耕地的10%,人均占有6.55亩地,地主人均占有土地为贫雇农的8倍。在一些土地集中的村庄,两极分化的情况更为严重。地主利用手中的土地和政治特权,高额出租土地,残酷地剥削贫苦农民。而贫苦农民只能靠租种土地或给地主扛活来维持生活,往往是辛辛苦苦干了一年,仍然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挣扎在死亡线上。地主恶霸除了出租土地外,大都放高利贷。高利贷计息最高者月息3分,苛刻者先扣下利息,穷人一旦借贷,就很难将债务还清。有些地主恶霸“私立公堂暗设牢,差兵差役乱捉人”。柳林夼村的一个债户,因交不上利息被捉走坐了私牢,受尽各种酷刑后,暴尸荒郊野外。贫困农民交不上地租要借贷,还不上借贷要交出命,而地主恶霸却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
为了积极稳妥地开展减租减息和增加雇工工资工作,县委成立了“双减”工作团,于1942年10月1日至20日,在四区和五区的13个行政村进行试点。工作团分成13个小组,深入到村,认真宣传落实山东省战工会于1942年5月15日公布的《山东省改善雇工待遇暂行办法》《山东省租佃暂行条例》《山东省借贷暂行条例》等有关精神,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和反恶霸斗争。试点村很快形成群众运动。据统计,13个村参加斗争的群众达3000余人,涌现出积极分子455名,新发展农救会、青救会、妇救会等各种会员406名。
取得试点经验后,从10月28日开始,工作团首先在一至五区(当时根据地只剩下五个区),以6天的时间,集中突击完成雇工的增资工作。县委根据不同地区的工资基础,制定了不同的工资标准。五区最高,工资标准(折粮)为一年1000斤,四区为一年900斤,三区为一年800—850斤。增资工作结束后,工作团开始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运动。
正在此时,敌人又开始了冬季大“扫荡”。在全县取得反“扫荡”胜利后,“双减”工作重新开始。县委在前段四区、五区13个村试点的基础上,再次确定第五区为减租工作中心区,每个区都选择一个村为“减租”工作中心村。1943年1月,减租工作在五区和各区的试点村同时进行,至2月份试点结束。仅五区就有5253.9亩土地减了租,共减去租子(折粮)55434.9斤。五区和各区试点村取得减租经验后,向全县推广,至年底,减租工作全部结束。完成了减租工作,又进行减息运动,因春节将临,定名为“年关减息”。县委确定观水为减息中心村,由县工作队的5人负责指导开展工作。同时,各区也都确定一个中心村,由区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3至5人组成减息工作组,进村帮助工作。据6个试点中心村统计,借债的211户,放债的186户,共放债11108.75元。经过年关减息,本利停付的326元,停利还本的531.4元,利息不超过一倍的按分半计息,减息811元,以后按分半计息的9154元。依照试点村的做法,全县的减息工作全面铺开后没遇到大的阻力,很快得以完成。
1944年,我军开展秋季攻势,解放了牟平中部和北部的300多个村庄。县委、县政府根据新区人民的要求,于9月开展了第二次减租减息斗争。这次减租减息,根据各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不同任务。昆阳、金牛山等老区,主要是以查减和增加雇工奖励为主,檠山、岿山、昆西、芦山、桂山、莱山等新区以减租和增资为主。
此次减租减息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增资方面:全县421个村增加雇工奖励和工资,使雇工的收入有了很大提高。据213个村统计,共有各种雇工2858名,增资、奖励前工资总额为(折粮)1262261斤,每人平均442斤。增资奖励后工资总额为2732104斤,每人平均956斤。减租方面:在查减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实施减租、退租、订立租约和改换租约。原来没有租约的全部订立租约,租约时间短的延长租期。新立租约有效期最短的4年,最长的10年,一般的5年。改换租约最长的12年,一般的7年。县委选择冶头、王格庄、高陵、蛤堆后、大窑、范家庄等11个村为减租基点村,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据以上11个基点村统计,共有租户963户,租种土地4470亩,原租粮为404286斤,减去租子201104斤,减后租额为原租额的50.3%。减租后又订立了租约。
两次减租减息运动,大大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阶级觉悟、思想觉悟和劳动积极性。党组织在抗日战争中有了很大发展,新成立了12个分区委、300余个党支部,发展党员5000余名,农会、青救会、妇救会等群众团体也得到了较快发展,共产党的主张更加深入人心,得到全县人民的支持和拥护。青壮年们纷纷放下锄头参加抗日队伍,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
抗战后的减租减息运动
1945年8月17日,随着驻守牟平城的日伪军夜间弃城出逃,牟平全境解放。抗战胜利后,牟平县委、县政府遵照中共山东分局和胶东区委关于“放手发动群众,在没有减租减息的新解放区和减租减息不彻底的半老解放区,迅速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在减租减息已结束的老解放区,以发展生产为中心,开展复查工作,巩固党在群众中的威信”的指示精神,领导全县人民,自1945年10月起,再次开展减租减息运动。这次减租减息运动,根据南、中、北部解放时间不一、基础不同的实际,分三类地区进行。
南部老解放区共有167个村,他们先后在1942年、1944年开展过两次减租减息运动。这一次,他们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双查”,即查前两次减租减息有没有遗漏,有没有反弹,通过“双查”巩固减租减息成果。据统计,这次老解放区开展斗争487次,其中反恶霸反贪污331次,减租减息25次,查出根本未减租的2户,明减暗不减的5户,抽地毁约的4户,未立约的1户,未退租的9户。清算出本币5064451元、粮食2290875斤、土地6189亩、山岚1878亩、房屋209间、牲口80头,还有猪、羊、木板等物品。
中部半老解放区(檠山、岿山、昆西、芦山、莱山全部及桂山、奇山、峧山南部),已于1944年开展过一次减租减息运动。这个地区的北部常受到敌人的骚扰威胁,影响了运动的平衡发展。因此,在此类地区按各村实际情况分别开展查减和减租减息工作。据统计,半老解放区共178个村,开展各种斗争498次,其中反恶霸反贪污304次,减租减息66次,其他128次。查出上次“双减”未减租的5户,退约的11户,未立约的38户,假典假卖的11户,抽地毁约的27户,明减暗不减的49户,清算出本币9099303元、粮食273889斤、土地7078.4亩,还有山岚、房屋等。在这次减租减息运动中,有些农民的成分发生了改变,如棘子埠、棉花洲两个村,有5户富农下降为中农,有44户贫农上升为中农。
北部新解放区(崔山、城厢全部及桂山、奇山、峧山北部),在1945年8月前,一直处于敌伪统治之下,封建势力顽固,群众思想落后,开展群众斗争阻力较大。为了迅速打开局面,各级党组织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工作。一是县委组织工作队深入城厢区、崔山区等地发动群众,地委也组织工作队进驻城厢区帮助工作,并从南部老解放区抽调干部帮助开展工作。二是采取宣讲和召开忆苦大会等形式向群众进行时局教育和阶级教育,使群众消除变天思想和伪化思想,解除顾虑,增强其对封建势力斗争的信心。三是采取现场教、学、做合一的办法为各村培训一批运动骨干力量。四是各区首先抓好典型村的斗争,然后组织各村干部和积极分子到典型村参观,使群众斗争迅速地由点到面全面展开。新解放区216个村,发动斗争的有196个村,占总数的90.7%。开展斗争475次(不含城厢区),其中反贪污反恶霸245次,减租78次,清算出本币2078305元、粮食232324.5斤、土地1067亩、房屋201间,还有牲畜及车、船等各种物品。据崔山区统计,有5户地主下降为富农,有35户富农下降为中农,15户富农下降为贫农,有118户贫农上升为中农,有215户赤农上升为贫农或中农。
此次减租减息运动历时9个月,至1946年6月基本结束。由于发动群众深入广泛、开展时间长,清算出大量的本币、粮食、土地以及房屋、山岚、牲畜、农具等,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运动有力地打击了封建势力,改善了农民生活,巩固了民主政权。但是,由于个别县、区、村干部对党的政策认识不到位,工作中出现了一些偏差。如有的村的反恶霸反贪污活动冲击了“双减”工作;有的村斗争目标不明确,出现了乱批乱斗现象,部分中农、贫农、教员和一些抗工烈属、村干部、革命同情者和秘密工作的掩护者受到批斗,造成不良影响;还有的村没能把富农、资本家与地主、恶霸区别对待,只打不拉,斗争方式过激,激化了阶级矛盾。这些问题在工作组的帮助下,都一一得到纠正。
土地改革和复查运动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决定将抗战以来的减租减息政策转变为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指示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必须明确认识,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环节。必须以极大的决心和努力,放手发动与领导目前的群众运动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
牟平县委、县政府深刻理解这一指示的重大意义,也深知实现“耕者有其田”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以前的减租减息运动中,为结成最广泛的抗日统一战线,对地主阶级实行的是适当让步政策,并没有完全改变农村的土地关系,农村仍普遍存在租佃和雇佣等剥削关系,大多数贫苦农民仍依靠租种土地和打长工维持生计。进入解放战争时期,阶级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农民获得土地、彻底摆脱封建剥削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进一步深化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当时国共关系尚未破裂,全面内战尚未爆发,为了争取更多的人参加反对蒋介石集团独裁、内战的斗争,《五四指示》并没有提出无偿没收一般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民,而是要求除没收和分配极少数大汉奸的土地外,主要通过清算、减租及献田等方式,让农民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中央还提出,对待一般富农、中小地主与对待大地主、土豪劣绅、恶霸应有所区别;要团结中农,决不可侵犯他们的利益;在运动中一般不变动富农的土地,对那些曾与我们合作的开明绅士和中小地主,应谨慎处理,适当照顾。
为了审慎准确地执行中央的政策,1946年7月28日,县委书记于清波亲自率队到峧山区南堠子夼村进行土地改革试点。进村后,工作队对该村的自然条件、阶级关系、经济结构、土地占有、生产力水平和农民生活等,作出了全面的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工作队与村干部密切配合,积极宣传党的土地改革指示和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教育,发动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改革运动。接着,工作队按照党的土改指示和政策,鉴定了全村的阶级成分,采取清算、献田、仲裁三种形式,取得了地主和部分富农的土地,结合以前的斗争果实,按该村的人均土地数,把土地分给了贫下中农,在全县率先结束了土地改革工作。
取得试点经验后,牟平县委又集中力量抓好县、区、村三级干部培训。县委于1946年8月4日,召开了为期15天的县委扩大会议,县、区两级党、政、军、群众干部和县党训班全体干部共388人参加会议。10月中旬,各区分别举办了土改学习班,全县共有4285名村干部和积极分子参加,学期4至6天。大规模的培训活动使广大干部和积极分子迅速提高了觉悟,增强了政策观念和水平,较好地理解了“五四指示”精神实质,掌握了运动的对象、策略和方法,为土改运动健康发展准备了一大批骨干力量。
1946年10月20日,县委召开各区主要负责人会议,对全县土改工作的时间、方法等做了详细部署,要求各区在11月15日前全面结束土改运动。10月26日,县委再次向全县发出《紧要通知》,要求区、村干部“跳出机械的阶段论和教条主义圈子”,转变缩手缩脚的工作作风,大胆放手发动群众,迅速开创土改运动新局面。
各区根据县委会议和《紧要通知》精神,各自选择有代表性的村庄进行土地改革试点,并迅速由点到面,在全县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运动按进行群众教育、鉴定阶级成分、取得土地、分配土地四步进行。至1946年11月中旬,历时4个月的全县土改运动结束,共没收地主土地3.23万亩,全部分给了无田少地的贫雇农。
1947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华东局发出《关于目前贯彻土地改革、土地复查并突击春耕的指示》,提出前段土改“不彻底、不全面”,存在“在土地分配问题上不公平与脱离群众的富农路线倾向(如少数人多分地或分好地)”,将土改中的某些缺点夸大为“富农路线”,要求“继续贯彻土地改革和消灭空白地区”。遵照这一指示精神,县委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又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土改复查运动。复查自1947年4月开始,以3个月的时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修正干部的“富农路线”;以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土地复查,通过召开群众大会,斗争地主恶霸,清算土地。全县共斗争地主220户、富农680户、中农28户。
7月7日至年底为“挖浮财”阶段。中共华东局于1947年7月7日发布《关于山东土改复查新指示》,要求对地主的所有财产进行完全清算,依靠农会、贫农小组、工作组进行土改,从根本上否定了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贯彻这一指示,全县的土改复查运动由前期的比较平稳,急剧地走向极左。大多数村庄重新改造了农会,成立了贫雇农小组,多数村干部被排斥在新的权力机构之外。新的农会和贫雇农小组成了农村的最高权力机构,自此土改复查运动完全失控,农村陷入狂热的挖浮财运动中,没收地主、富农的所有财产,并将其逐出家门,同时清查检举地主分散隐藏的财产。村村斗地主,人人挖浮财,正常的生产活动受到严重冲击。在挖浮财前,各村都自立章程,重新划分了阶级成分,致使许多中农被划成地主、富农而受到清算。更为严重的是,运动后期全县出现了乱斗、乱打、乱杀现象,被斗的对象中还有部分中农、贫农和党员干部。特别是1947年10月国民党军队进攻胶东时,不少村对管制对象采取了肉体消灭的极端形式。11月下旬,中共中央华东局发出《关于暂停土改和禁止乱打乱杀的指示》,全县的乱打乱杀现象随之得到纠正。这次土改复查,全县共复查出土地18921.24亩、房屋5884间、山岚55574亩、粮食186451斤、本币31095201元、其他物资折币69212542元。这些果实主要分给了全县15332户贫雇农和少数生活差的中农,有1415户无房住的赤贫户解决了住房问题,有9562户雇农分得了土地,有3335户赤贫户脱了贫,基本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土地改革运动,尽管在后期的复查中走过一段弯路,但总体上看取得的成就是不容置疑的。其消灭了几千年的封建剥削制度,改变了农村土地关系,广大贫苦农民过上了有地种、有饭吃、有衣穿的新生活,真正当家做了主人。土改运动又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据统计,在土改期间,全县新建农村党支部51个,发展党员1128名,有2074人参加了支前子弟兵团,1464人参加了民兵组织,4952名农民参加了农救会、青救会、妇救会等群众组织,并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大参军的热潮。1946年12月,6930名青年报名参军,2022名被批准入伍;1947年7月,2830名青年报名参军,1838名被批准入伍。1947年,涌现出劳动模范14人,拥军优属立功者12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