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来,烟台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347个——

用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绿色标尺”

2024年12月23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童佳怡 通讯员 谢楠)20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助推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德胜介绍了烟台市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主要情况。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烟台市正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编制工作并将编制成果应用到实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目前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347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44个、重点管控单元124个、一般管控单元79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124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6个、重点管控单元37个、一般管控单元51个。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空间发展布局的有力支撑,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绿色标尺”。

值得注意的是,烟台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建设期间,还结合了烟台的实际情况。首先是系统把握烟台市实际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人口发展趋势、经济总量发展趋势、产业结构趋势、能源需求等预测,系统分析未来城镇化、工业化、农业发展、重大资源开发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明确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重点行业以及重点问题,对接环境管理需求,聚焦优先保护区域和重点管控区域,最终形成符合烟台实际的分区管控体系。

其次是精细划定环境管控单元。管控单元不仅与行政单元相衔接,还进一步结合重点的产业园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并且细化到乡镇级别,划定了陆域环境管控单元347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124个,这样能够针对不同区域的环境特点和问题,制定更具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现环境管理的精细化、精准化和高效化。

再者是结合减污降碳实际需求,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研究。目前,烟台市已经以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试点先行先试,为全国其他省市探索路子、摸索经验。

将绿色低碳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烟台正积极探索更大区域尺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经验范式,并在烟台市全域开展生态环境分区与减污降碳协同管控专题研究,打造“烟台样板”。

在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方面,市生态环境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四个管控维度,建立了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近岸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在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方面,市生态环境局已服务裕龙岛、海阳中核等重大项目建设。截至目前,烟台市已有10个落地应用典型案例被纳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分区管控应用百篇案例集。

将“试点”变为“示范”。在去年莱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获评国家级试点的基础上,今年,烟台市又争取到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只楚园省级试点。该试点,旨在进一步提速入园项目审批,降低企业成本,实现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目前,该园对符合管控要求的项目予以简化,已为7家企业办理告知承诺审批、5家企业实施总量容缺审批,保障了4亿多元投资的快速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