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
一家是在芝罘区经营多年的医药公司,一家是芝罘区举足轻重的二级医院,却因疫情期间的一次合作变“友”为“敌”,对簿公堂。昔日合作伙伴能否化“敌”为“友”?且看芝罘法院如何巧开良方,帮助双方握手言和。
医药公司追讨货款三年未果
2021年11月,烟台某医药公司与烟台某医院经招投标后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医院向医药公司采购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及方舱,合同金额为200万余元。随后,医药公司按约履行供货及安装义务并通过验收交付医院使用,医院仅支付货款25万余元,还欠230万余元货款迟迟未付。
三年间,医药公司多次向医院催要货款,却被医院以“财政紧张,尚未拨付”为由拒绝,导致企业生存压力增大。为防止医院转移、隐匿资金,2024年9月,医药公司依法向芝罘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医院的银行账户,同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院支付其未付货款、利息及保全费等相关费用。
芝罘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该案事关社情民生及营商环境,便在第一时间将该案分流至芝罘区一站式矛调中心速裁团队,由其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
“经济影响评估”促和解
“医药公司冻结我们的账户是不合法的,我们不接受调解!而且我们也并非恶意欠钱不还,实在是财政还未拨款。”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却在与被告医院电话沟通时遇阻。医院表示,其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医院唯一的基本账户,主要是用于医保支付、患者退费等事宜,要向法院提起保全异议。医院对于医药公司申请诉前保全的做法无法接受,表示要想调解,就先得解除保全。
另一边,医药公司表示,现已被冻结的医院银行账户款项属于医院所有的责任财产,并无任何不当:“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而且这些货款我们要了好几年了,现在医院还是这个态度,我们也不想调解了。”面对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的态度,速裁团队并未就此放弃调解,而是通过对案情的科学研判,锁定矛盾焦点,制定调解“良方”。
“你们两家都是在本地排得上号的老企业了,应该相互信任。”早在诉前调解过程中,速裁团队就对两家企业都进行了经济影响评估,“如果本案进入诉讼程序,你们很难继续合作了,这不仅对医药公司是一个损失,医院的公信力也将受到影响。”承办法官从情理出发,对原、被告企业进行“背对背”调解,告知双方互不相让的结果只会是两败俱伤。最终,双方企业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医院于2024年10月16日先给付50万元货款,并于2024年10月21日给付剩余货款,前提是医药公司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并实际解除。
本以为案件到此就会画上圆满的句号,可医院的一通电话又打破了平静。“我们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款项中,部分款项属于向银行缴纳的费用,属于专款专用,剩余货款的支付时间要延后。”而得知医院又不“买单”的行为,医药公司当即表示不再接受调解,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全流程调解让“异议”撤回欠款清
面对医院的出尔反尔,速裁团队决定直击“病灶”,从“保全异议”入手,找到问题症结。2024年10月23日,承办法官对医院提出的保全异议召开听证会,同时从法理入手,破解调解僵局。
“医药公司申请冻结的款项是医保结算款,并不是医疗保障基金,也不属于社会保险基金。”调解中,承办法官向医院释明相关法律条款,告知其法院冻结的款项并不属于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人民法院不得冻结、扣划的款项范围,盲目提起保全异议不仅会承担相应风险,文书上网还会让医院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同时,也劝解医药公司稳住心态,避免矛盾升级。最终,医院选择撤回保全异议申请,速裁团队乘胜追击,促成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陪同双方当事人第一时间前往银行办理解除冻结手续。账户顺利解冻后,医院随即将剩余货款一次性转至医药公司的网银账户,医药公司也按约放弃利息及保全费用。至此,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在涉企案件中,芝罘法院始终坚持“经济影响评估+全流程调解”的模式,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灵活调整调解方案,避免当事人因诉讼产生新的经济和时间成本,也避免对企业信誉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樊依